事情發生了只能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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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前天,我們一行十幾個同修開車到外地做證實法救人的事情時,大約深夜1點鐘左右,被不明真相的世人告發,當地警車直接奔我們而來,事發突然。其結果是:車輛及司機(明真相的常人)被扣,一名同修到現在還不知下落,其餘同修都順利走脫,於當日中午前先後回來。

在這次突發事件中反思自己,我覺的自己真的做的、修的都很差勁,早上打坐煉功也靜不下來,痛定思痛、痛定思過,本來可以完全沒有損失的,還可以反過來讓警察明白真相、停止犯罪被救度的,可是,因為我的原因,還是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

事情是這樣的:當時我們大部份同修都做完手中真相在車上坐著,司機在車下面吃東西,還有同修發資料沒回來,我靠近車門座位位置坐著。這時,警車突然來了,警察上來找我要證件,我們雙目相對,我還能正視邪惡,警察退了,我下了車,儘管警察不讓下車,可是我沒有繼續保持鎮定正視邪惡,而是站了一會兒,趁機會走脫了,而且是第一個走脫的。

找一下當時的想法,完全沒有了自己的主念,更談不上用正念、功能鎮住或定住邪惡,看到有機會就想走脫,滿腦子我不能被邪惡抓住的想法,只在考慮自己的安全,而沒有考慮整體除惡,在邪惡突然出現時保持鎮定清醒的頭腦。如果我帶頭下車後,不是考慮自己先走脫,而是招呼同修們都下車,圍著警察講真相,發揮整體配合的力量,去掉在外地怕生的心,那麼,結果肯定是最好的。而我,自私的帶頭走脫了,給後來造成混亂。假如當時邪惡警力充足,結果會更糟,因為我已被邪惡氣勢給鎮住了,何談修煉人神的一面發揮作用。所以,在這次事件中,我帶了不好的頭,起了不好的作用,我深深的自責,我應對此事負主要責任。可是,這樣的責任誰又能負的起呢?還是慈悲的師父又一次承受了,我真的感到很羞愧。

往往在突發事件中最能檢驗一個修煉人的基本功,修的紮不紮實。往往在其它魔難來時面對邪惡,還能夠把握住自己,為甚麼這次做的這麼差勁呢?是因為自己確實學法不夠深入、不夠紮實,所以正念不足,是因為我沒有修到金剛不動令邪惡膽寒的那個份上,就是常人中也有「捨身斷後」義士,我卻在關鍵時候選擇了三十六計走為上。往往我們在集體學法中、在集體做好三件事中、在平穩的環境中都能夠基本上在法上配合協調好,而當集體碰到魔難時,卻像散沙一樣,這說明我們的怕心還很重,如果我或者是別的同修在當時能稍微協調一下,喚起大家的正念,把大家的神念調動出來,反制邪惡,也肯定是最好的結果,而決不能滿足於同修們都基本走脫這一事實,其實,警察也是應該來被救度的,而我卻把機會給浪費掉了,還造成了他們對救度眾生的犯罪,這不能不說是我的罪過呀。

請師父放心,我一定會努力的總結這次教訓,和同修們切磋提高上來,更好的形成牢不可破的整體證實法救度眾生的環境,我們一定會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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