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鐵斌,男,約40歲,初中文化,原紡紗廠職工,現失業在家;妻子張鳳榮,約40歲,農墾8511農場。姚鐵斌夫婦二人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遵紀守法,7月14日晚當時被中共政府不法人員們打的鼻青臉腫。
惡警們把小屋翻得亂七八糟,把錢翻出來後都裝進了自己的腰包,並把姚家的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等價值三萬多元左右的物品搶去,甚至把小孩玩的遊戲機,復讀機也裝上了小車。
雖然姚鐵斌夫婦一再跟他們講真相,要他們拿出合法的手續來,但他們回答只是說:「等以後再給你補上」。直到筆者發稿時,也沒有見到他們給被害人家屬一張合法手續。
不法警察們還把姚家新的250型摩托車搶走,把東西搶劫走了不算,這些惡警強行把姚鐵斌夫婦拽上警車,連夜拉往雞西安全局非法審訊。
《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同時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的自由」。姚鐵斌的所為在《憲法》允許的活動範圍之內,牡丹江農墾公安局、安全局、雞西安全局的有關人員們,不但非法搜查姚家住宅,打傷姚鐵斌夫婦,而且還搶走了姚家電腦,打印機,摩托車價值3萬多元的物品及現金。這些警察的行為完全違背了《刑法》第256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我們希望這些惡人得到法律的嚴懲,還公正於天下。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8/8/20/99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