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我和一同修去辦一件個人的事。回來的路上碰到一位遠道來的打聽我市的一所重點學校在哪兒、給孩子買高考輔導資料的婦女。我倆熱情的告訴她應該坐多少路車,應該怎麼走。正好我認識那個學校的老師,為了給她講真相,我也有意的和她聊孩子的學習情況,也確實想要幫她。可同修看到來車了,就告訴她你坐這個車走就行。我想:「正事」還沒講,怎麼能讓她走呢?我就有意和她多說幾句,車也就過去了,我又繼續和她聊,可剛過一會兒,車又來了,同修就又讓她上車,她就上車走了。
當時我心裏就特別不高興,指責同修:「正事」還沒和她講,你怎麼能讓她走呢?我們每天無論做甚麼事,都要把救人放在首位。人家來向我們問路就是來得救的,可你卻讓她走了,失去了這次得救的機緣。說一遍還不夠,走走路還說這件事。回家後,我心裏還在遺憾這件事兒。
第二天早上,我煉功,突然悟到了做「三件事」也不要忘記修自己,向內找。看著是在救人,指出同修的不足,所說的話也沒錯,可在心態上的著急、埋怨、指責、批評、得理不饒人。師父在《再認識》一篇經文中的話閃現在我的腦中:「不管你們認為再好的事、再神聖的事,我都會利用來去你們的執著心,暴露你們的魔性,去掉它。因為你們的提高才是第一重要的。」頓時我就明白了,我們是走在神路上的修煉人,只有用修煉人的心態做大法的事,才是修煉人證實法,才能樹立大法弟子的威德,同時我又悟到了甚麼是修自己。
感謝師尊的點悟,使我對師父的向內找的法理又有了深一層的理解。於是我誠懇的向這一同修道歉,向內挖出這些人的東西,去掉它。同修也向內找出了自己的不足,同時也說出了覺得我和人家說的太多了,還沒涉入正題,好像要騙人家似的,來車就讓人家上車了。同修的提醒又使我悟到了真是沒有無緣無故的事,還是自己沒及時儘快的進入正題,才導致有緣人沒能及時得救。今後在和路上碰到的常人講真相,還真要抓好入正題的時機。在做每一件事的時候都要看看自己是不是修煉人的心態,就在這一個問題或一件事情上向內找,區分是站在法的基點上,還是站在常人的層次上,是常人,還是修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