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劉芳是大連大學工會職工。2005年末,校工會副主席代表校方找劉芳談話,要求劉芳放棄信仰,否則單位就不再和她續簽勞動合同,劉芳當場拒絕校方的無理要求。
2006年4月,劉芳因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遭惡人告發,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4天。5月8日上班時,校工會主席通知劉芳,她的人事關係已經轉到人員交流中心,作待崗處理。待崗實際上是大陸單位鑽勞動法律制度的空子,非法剝奪勞動權利的惡劣做法。根據大連大學規定,在待崗理由不清的情況下,待崗期間工資遞減,滿兩年無崗位,就按自動離崗處理。
在待崗期間,劉芳多次找到校領導和人員交流中心負責人,要求及時安排工作崗位。但是,校方和準備上崗的單位都提出無理要求,要求劉芳承諾:不要在單位講關於信仰方面的話,不參加所謂的法輪功社會活動。對這些無理要求,劉芳一概拒絕。在為安排工作的交涉期間,人員交流中心負責人不但無限期推托,而且還當面重複中共的謊言,說些誣蔑、誹謗別人信仰的話。
2007年11月29日上午,人員交流中心負責人打電話讓劉芳30日到校有事商談,劉芳按約定的時間去往學校時,在居住地大連大學教師樓小區門口被大連開發區610許雲剛等夥同灣裏派出所警察綁架,此次劉芳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38天,並遭受野蠻灌食等酷刑折磨。
此外,在兩次綁架劉芳後的非法抄家過程中,都有大連大學校工會教師樓社區辦公室負責人馬斌參與。尤為惡劣的是,第一次抄家時,劉芳的孩子在家,馬斌以「馬大大」(大連方言 「大大」是伯伯的意思)的身份欺騙孩子開門。可憐的孩子,當天不但受到大人的欺騙,而且受到警察抄家場面的驚嚇。
2007年夏天,大連召開達沃斯會議期間,校工會教師樓社區辦公室魏紅芳在劉芳家樓下按門鈴要上去,劉芳開門後,魏卻沒有上去,上去的卻是一個警察和兩個不明身份的人,他們以登記居民身份為由要進入劉芳家,劉芳拒絕開門,雙方僵持半個多小時,三位不速之客悻悻下樓。這次事件來看,他們的來意肯定不善,只是沒得逞而已。
希望大連大學的有關領導及職工能夠明白中共對法輪功造謠、誣蔑、栽贓、誹謗、陷害、迫害之惡,看清是非善惡,不要再難為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更不要再做助紂為虐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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