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遭到中共惡黨連續九年違法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為例,2008年2月以來已有超過百餘人次被不法人員騷擾、監視,超過40餘人次被各派出所警察、國安特務(巡邏防暴警察大隊)等惡徒綁架、勒索、搶劫、酷刑和監禁迫害,其中張國勝、李德寬、郭淑清、等多人被非法勞教;邱寶和已被違法判刑(但惡警把他押走前不敢公布刑期);劉寶春、常桂雲、張敏、史秀珍、逄樹文等5人也被非法審判;李振華、劉江等還被非法關押中。
另外,蛟河市郊楊木林子失地農民因其被強佔菜地的補償鉅款(約1800萬元)被市委書記張恩波(原市長)等人暗中貪佔而長期上訪抗議,以前曾被蛟河警察打傷打殘多人,最近被以惡警誣陷為「法輪功鬧事」的罪名抓捕20餘人,安上「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判刑6人。蛟河煤礦失業工人因維護自身合法利益也受到壓制監控。
以下是相關具體報導。
(一)對邱寶和的迫害
2008年6月18日,蛟河市惡黨法院等對法輪功學員邱寶和(已被非法關押3月有餘)非法開庭審判。惡黨檢察院公訴人員以在邱寶和家中搜出法輪功真相資料和衛星接收設備等為由,惡意指控邱寶和「擾亂社會秩序」、甚至強加「顛覆國家中共惡黨政權」等莫須有的罪名起訴,法院人員又以此為所謂「證據」,妄圖加以重判。這種無法無天的流氓手段,跟以前中共搞的歷次政治運動迫害無辜百姓的手法如出一轍:先顛倒黑白、給人扣上不實的大帽子,然後就大打出手、肆意迫害。只不過其迫害的表面形式「與時俱進」,還要走一走所謂「法律程序」,實質上就是在曲解法律、踐踏人權、漠視生命。
而且,整個過程非常短暫,只有短短一個小時左右就草草了事,不允許當事人自己做無罪辯護、不允許家人聘請律師、不許人們旁聽,充份暴露了惡黨人員「審判」的非法性和迫害好人的心虛膽怯。此前,檢察院人員相互推托,誰也不願接手此事:無法律依據,對好人強加罪名起訴,誰願意幹?
(二)對史秀珍等5人的違法審判
自被綁架以來,劉寶春、常桂雲、張敏、史秀珍、逄樹文等已被非法拘禁3月有餘。
蛟河惡黨人員早就想在6月23日審判,但因為3人「口供」不一致、出入太大,又被迫延期半月,企圖再次審判。加緊刑訊逼供之後,在7月3日,惡警們於7點10分便把張敏、常桂雲、史秀珍、劉寶春、逄樹文等五人綁架到蛟河法院強行審判,約11點10分以後這次迫害才結束。這期間他們五人每人被分別叫上「法庭」三次,以核實「口供」,惡黨人員想強加罪名、非法判刑。與往次不同,惡人們沒有以「煉法輪功犯法」為由迫害(可能這種莫須有的罪名它們自己看了也臉紅),而是說你們煉法輪功我們不管,但你們做的資料有美國的新年晚會、還有法輪功在美國的活動等等,這些消息都來自美國等等。其用意非常陰毒:扣上裏通外國等政治大帽子,惡意煽動利用人們的愛國情緒,企圖加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還有警察透露:夠300份真相資料就要判多少年等等。據一法院人員聲稱:劉寶春印資料、常桂雲發資料就好比「借刀」與「殺人」的關係,誰都得重判。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啊!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可真是驢唇不對馬嘴呀!只要我們用心去看看那些突破千難萬險免費送到我們手邊的真相資料,都能明白:其中除了揭穿中共強加的無恥謊言、展現法輪大法的純正美好外,還著重向人們介紹大難來臨保命的方法:退黨、退團、退隊就可遇難呈祥、幸福平安!所以說:劉寶春做資料,常桂雲去發資料,那更是在直接救人啊!
據說,這是初審,二審便定下來結果,二審後給15天上訴時間。
(三)呼喚良知正義
我們都知道,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是沒有錯的,在中共無理迫害中,用各種和平方式揭露邪惡迫害、講明法輪功的美好和真實情況也沒有錯,因為中國人有信仰和說話的權利;在大難即將到來之前,向中國人講清災難原因和避開大難得救的方法更沒有錯,那是在救人啊!奧運會本是老百姓的健身運動會,卻可悲的被中共惡黨變成殘害人民的政治運動。所以,我們建議受迫害者家屬立即上訴,要求馬上無罪釋放;蛟河民眾馬上清醒,認清外來邪黨的醜惡面目,趕緊退黨退團退隊,理智重選未來;參與迫害者立即懸崖勒馬,釋放無辜同胞,贖回自己的未來,莫做惡黨的陪葬品。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8/8/2/99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