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的妻子韓平,今年59歲,在2008年1月30日去河北省興隆縣同學家串門並幫助安裝衛星電視接收器時,被興隆縣國安大隊長陸少華和教導員張玉海等六名惡警綁架了。我得知後,幾次去探望,都見不到我的妻子,我心急、我惦念、我擔心……
因為前一陣子我聽說有修煉法輪功的人被抓走後,不通知家人,更不用說見面了,把人弄到背地,活體摘取器官盜賣,然後把屍體扔到焚屍爐裏燒了;還有在真相小報上看到把抓來的法輪功人員綁在死人床上往死裏折磨。所以我擔心、我心急,生怕我的妻子遭遇此等迫害。
幾年來,通過我妻子修煉法輪功後的變化,我深知法輪功是好功法,於人於己於國於民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
我妻子在修煉前長期身體不好,為了生活靠打工掙錢,她當過裁縫、開過飯館、修路、栽樹、當保姆等幹過很多的活,由於過度的勞累,使他患上了老胃病、氣管炎,嚴重時胃痛得讓她打滾撞牆,吃不了飯,睡不了覺。氣管炎犯病時上氣不接下氣,憋得喘不過氣來,咳嗽的吐血,這兩樣病折磨了她大半生。為了治病,遍訪名醫,甚麼藥都吃過,就是治不好,艱苦疼痛的日子度日如年。九七年過年時聽人說:法輪功治病有奇效,我妻子就抱著試試的想法開始學煉。果然,時過不久,她的身體就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胃不痛了,也不憋氣了,在不知不覺中各種病都好了。這使我非常的高興。
更使我高興的是她的性格都發生了變化,她改變了過去那種以我為中心的暴躁的脾氣,消除了與她大姐多少年來的隔閡,特別是變得非常的體貼和照顧別人,這使我和孩子大大受益,她真的變成了一個賢妻良母。這使我從她身上看到: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她們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我真的不明白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讓煉呀?教人做好人還有罪嗎?事實證明我的妻子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罪,身體變好了更沒有罪。再有國家《憲法》都明確規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修煉法輪功是公民的自由和權利,受《憲法》的保護更沒有罪。
再說她幫人安裝衛星接收器(俗稱大鍋),這也沒有犯法。安裝大鍋主要是收視效果好,費用低,電視台播放的內容廣泛,能開闊人們的視野,坐在家裏就能知道天下大事。其實我國《憲法》第40條也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衛星電視的廣播和接收也在法律的保護之內,每個公民都有不可侵犯的知情權。老百姓安「大鍋」收看衛星轉播節目完全合理合法,禁止公民個人收看境外衛星電視廣播的所有行為都是違法的,侵犯了公民的通訊自由,剝奪了公民的知情權。
其實我也想了,中共為甚麼怕老百姓安「大鍋」呢? 就是怕老百姓了解事實真相。它們只允許看它們的電視廣播,可是它們的廣播是按照它們的需要而播的。它們決定著人們該知道甚麼,不該知道甚麼。這不是在剝奪人們的權利嗎?再說如果你播的都是實事求是的新聞消息也行,可是偏偏都是一些騙人的假貨或者是與事實有很大差距的水貨。就說「天安門自焚」偽案吧,明明是政府導演的假案,非要嫁禍人家法輪功,結果弄得漏洞百出,讓人一看就是假的。我不明白中共為甚麼要用假新聞糊弄老百姓,人家沒有錯非要編造一個假的偽的案例嫁禍於人,這不是在耍流氓嗎?一個執政黨在耍流氓它還有正義可言嗎?人家安「大鍋」就是想了解事實的真相,結果它們就抄查、罰款、抓人,這還有理可講嗎?
我的妻子修煉法輪功沒有錯;幫助同學安「大鍋」也沒有錯;因此我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我的妻子!
我請求正義、善良的人們為我妻子、也為這個社會的正義、人們的權利而呼喊、而幫助吧!您的呼喊為別人其實也是在為自己,因為您也生活在這個不平的環境之中,大家的共同呼籲才能換來自由、平等和真正的民主權利,不希望這樣的迫害再有發生,也希望那些受矇蔽實施迫害的警察、法官們良知甦醒,不要充當替罪羊,不要讓子孫後代背個罵名,還是做個好人吧,因為善惡是有報的,天理是永恆的!
承德市大石廟鎮韓平的丈夫
2008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