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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黃群芳北京遭綁架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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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黃群芳,女,五十二歲,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晚,在北京朝陽區某超市講真相,被惡警綁架到朝陽區派出所。三月二十七日左右,被強制遣返回仁壽縣,被非法關押在仁壽縣看守所。到現在,黃群芳已被非法關押四十一天了。

一九九八年六、七月份,黃群芳在仁壽縣付加區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煉功幾個月後,她三十多年的手臂風濕麻木(頑疾)不治而癒;煉功前,稍微有點生氣,肚子就脹疼,頂得嚥不下去飯,煉功後從沒有這種不良現象發生。一次,在北京作的一全面體檢中,發現黃群芳的腎上全是泡,醫生說據目前國內的醫療水平,尚無法治癒此病。是法輪大法救了她的命!

煉法輪功前,黃群芳個性強,認為甚麼都是自己對,指責丈夫甚麼都不對;修煉法輪功後,認真學習《轉法輪》修煉心性,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完全變了個樣,她謙讓、體貼丈夫,夫妻倆相敬如賓,當丈夫指責她時,她也從不還口,心裏無怨無恨。從此家庭和睦。

學法輪功前,與周圍鄉鄰常發生口角,為一點芝麻綠豆大的小事就要鬧個幾天幾夜;學法輪功後,她從沒與人發生任何爭吵,一言一行都嚴格以「真善忍」的高境界標準要求自己,鄰里從此和睦相處。她看淡金錢,也不再生氣,遇事寧肯自己吃虧,從不虧待別人。成了鄉鄰公認的好人。

就這樣一個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這樣一個學法輪功後身心變得健康的好人,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卻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個多月,還不准家屬見面,天理何在?法律何在?

現在,黃群芳已被非法關押四十一天了,家人、親鄰都不知她的精神及健康狀況如何?請海內外各界正義人士積極聲援,緊急營救。

參與迫害黃群芳的相關單位及個人:
北京某相關責任人 13911832744
仁壽縣國保大隊 謝文化 15910583993
仁壽縣公安局長 王正祥 (辦)0833-6201568
國保大隊 0833-6207038
仁壽縣公安局一科科長 胡顯文 (宅)0833-6209267 手機 13608167588
一科指導員 黃智 (宅)0833-6215583 小靈通 0833-6197588
付加區派出所所長 羅強 13219760823
副所長 黃勇 (手機)13548235276 (辦)0833-6401385
值班室 0833-64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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