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實自己是為私的體現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我們知道遇到甚麼事情都要向內找,可是許多時候同修的向內找往往會變樣,有時我們也向內找但自己卻發現沒有提高,自己也覺得找到的問題似是而非。有時讓別人「向內找」,潛台詞卻是「你找找自己的錯吧!」當用法理來要求別人「無私無我」、「為他」時,在同一事件的兩個人中,說話人卻顯示出「有私有我」,因為在各自的兩端中你的潛台詞似乎在說「你怎麼不『無私無我』的對我?你應該如何如何的對我」。

證實自己是為私的體現

我們也曾經有這樣的體會,面臨紛爭、抱著有求心學法時,往往發現,那一段法就是講他的,這一段法就是指這件事的,他怎麼不悟。甚至有時兩個爭論的人各拿著經書,同時出現在對方面前,用各自給對方找出的「向內找」的段落給對方看。

這在整體協調中最為突出,因為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在為大法負責,都急於解決問題,而且往往一有損失、一有問題,就找損失、問題的責任,就要搞個你對我對。為甚麼即使自己有錯,在第一反應裏也得找出別人的錯呢?還是不甘心向內找,不甘心先按照法的要求改變自己。

同修在集體做證實法的工作時,時常會出現需要提高心性的摩擦,也不時出現由於某些同修過於強調自己,證實自己而給當地造成損失和干擾,這些從根上挖都能找出源於舊宇宙生命的私,做著三件事證實自己,卻沒有把大法放在第一位。

執著於自我,總是「我在幹甚麼」,「我要幹甚麼」,「我想得到甚麼」,「我在修煉」,「我要成佛」,「我想要達到甚麼」,始終都沒有離開那個私,向內找的基點也是為私的,以至於為了解決前面所提到的潛台詞的矛盾,乾脆來個只能自己說自己的不足,看到別人的執著也不能無私的慈悲指出。當別的同修指出自己的人心時,就會提示別人沒有向內找。

師尊已經明確說了做任何事情我們首先要考慮別人,也講了讓人說的法,為甚麼還有同修認為不能說別人才是真正的「向內找」呢?當看到會影響講真相、影響到大家配合的問題時能不說出來嗎?那麼協調怎麼辦?其實,這些都是含有怕觸動別人的心,別人不能刺激自己、保護自己的心,才會悟偏。這個最基本的修煉問題不解決,為私的執著不去是不能成為大法弟子的。

有的協調人說協調令他傷心了,是啊,越強調自己、摻了個人的因素,就越沒有威德,所做的事就不容易做好,那麼能夠放下自己,越不帶自己的觀念、不帶有自己的因素,做起來就越好、越容易成功。

我們在講清真相中修掉私,在同修之間配合時修掉私。在這場迫害中,每個大法弟子都變的清醒了、理智了,有自己的思想,且越來越明白自己在幹甚麼;有自己的正念,且正念越來越強,這是返本歸真的體現。

以法為大才是真正的無私

法大,還是自己大?法是標準,還是自己是標準?是無條件的遵法而行,還是法為己所用?舊宇宙一切所為,都錯在這個根上,舊勢力更是如此。也是正法的對像的它們,卻錯誤的把自己擺到了正法者的位置上,給眾生造下巨大的禍端,也毀了自己。

這裏要提到的是,在大法弟子的修煉中也存在著正確擺放位置的問題。因為作為大法弟子來說,師尊不但給我們造就了新宇宙,還給了我們神位、給了我們神的榮耀和神的福份,一切都是師尊給的。所以,要說修,「不能碰」是一定要修掉的:在宇宙大法的威嚴和慈悲面前、在師尊的無上威德和佛恩浩蕩面前,誰還覺著自己了不起,不就是大問題嗎!

真正的向內找,心態純些,學法時法理就會顯現,而交流談領悟卻是要謙卑和謹慎的,一不小心被執著影響,談的就有個人不在法上的東西了,所以如果有不正不純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