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派出所把我非法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裏不准煉功、不准講真相,我一講,惡人就干擾。我開始絕食抗議,看守所所長叫來四、五個人把我按倒在地,撬開我的嘴就灌食。第二次灌食直接插胃管,把胃都插出血來了,惡人還在一邊大罵:「沒有××黨,誰給你飯吃?」真是想起好笑,黨文化把這些人騙得說話都不理智了,老百姓自己勞動得來的收入,卻說是惡黨給的。
過了十幾天,派出所直接通知我說把我送往昆明大板橋女子勞教所,根本沒有任何證據,我當初只是想到他們能得救,背師父的大法給他們聽,叫他們知道「法輪大法好」,不要再迫害大法弟子了,天理不容。我們大法弟子是在做好人,這裏不是好人待的地方。惡人根本聽不進去,還是把我送到大板橋女子勞教所非法迫害二年零四十天。
到了黑窩,惡黨人員為達到「轉化」大法弟子的目地,對大法弟子偽善欺騙,叫我與她們交談,在談話中利用攻心找機會鑽空子,如果大法弟子不動搖,就恐嚇、辱罵、不讓家人接見。
蘇中菊是那裏的頭目,妄圖用親情來動搖大法弟子對大法的堅定。因為我堅信大法,一修到底,惡警就把我與吸毒犯關在一起,一天到晚找兩個包夾跟蹤,剝奪人身自由,為了抗議她們的違法,我寫信給那裏的所謂楊科長,讓她撤掉跟蹤大法弟子的包夾,她們沒有同意。
在勞教所,大法弟子每天被迫從早上7點一直幹活到晚上11、12點才讓睡覺,一天奴役勞動15個小時,完不成所謂任務,惡警就謾罵不絕。在那裏有一位大法弟子是教外語的老師,會七國語言,五十多歲,被非法判了三年。惡警逼迫她每天在條件很差的作坊工作15小時以上,她實在幹不下去,要求那裏所謂的大隊長李裏群給她換個工種,李裏群不給換,同修絕食20多天,後來這位同修不知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