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琮,字子方,在宋徽宗宣和初年(公元1119年),擔任福州閩清縣(今屬福建)的縣令。他平時敬信神明,自己喜歡吃素,但卻每天給母親買四兩肉做菜,孝敬老人。為人正直而且威嚴,不畏強暴。既不對下級納禮,也不向長官行賄。更不事周旋,奉迎。那些貪婪的長官們,早就對他恨得咬牙切齒。
當時道教盛行,確有不少道高德重,為百姓做好事的道士,受到人們的歡迎與接待。當時的朝廷尚書黃冕仲,現在出任福州太守,聽說道士們為百姓做法事,得了些布施,便心生妒忌與惡念。他命令自己下屬的十二個縣的縣令:徵收道士的賦稅。用經濟勒索的手段,實行政治上的打壓。福州有十一個縣都執行了黃冕仲太守的命令,向道士們徵收了幾百萬的錢款,唯獨黃琮不予執行。
黃琮認為:道家信徒,宣善求真,倡導德行,有益於社會和人心。不可在經濟上搜刮、打壓他們。再者,朝廷也沒有頒布過徵收道士的法令,不可任意行事。硬頂著不辦。但太守還是急催。黃琮就把自己四個月的薪俸拿出來,作為徵收道士稅款的抵代,繳納給了太守。太守收下了錢款,心中仍然不滿。但是,也拿黃琮沒有辦法,因為黃琮的所作所為,都合於理法,所以只好暗恨於心。
後來,整人的機會來了。朝廷要派一個廉訪使,到各地去明察暗訪,考察吏員們的政績。這一回就被安排去福州,廉訪使和黃太守都是貪贓枉法之徒,都痛恨黃琮。
廉訪使在福州察訪完畢,回京後,見到朝中官員,大講黃琮的壞話。大家都以為:這一下,黃琮要倒霉了!
有一天,廉訪使進宮陪侍皇上,宋徽宗忽然問他:「你去福州視察,知道福州下屬的十二個縣裏,誰是賢德的縣令嗎?」廉訪使沒料到皇上會問這樣的問題,嚇得驚慌失措,腦子裏一片空白,不知如何回答才好。皇上再次追問,他只想起了一個人名:黃琮,便連聲稱說:「黃琮賢德!黃琮賢德!」
就這樣,皇上當天便下達聖旨:提升黃琮為漳州(今屬福建)通判!
廉訪使從朝中出來後,腦子才清醒過來,舌頭也好使了。他十分後悔:不該替黃琮講好話。
他回到家中,向家人們訴說了此事。家人說:「這真是鬼使神差!你不願做的事,你竟然做了。」不久,朝中官員們也知道了這事,互相議論說:「黃琮是吉人天相,轉禍為福。」廉訪使本人也感歎道:「黃琮真是吉人天助!」心裏卻含有無可奈何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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