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四年二月,她正在醫院裏守候病重的母親,又被塘沽六一零無理剝奪了自由。兩次勞教,失去兩個親人。使她既憤怒又悲痛。但她畢竟是個修煉的人,是按真善忍做事的好人。在多次怒斥惡警、街道人員的不斷騷擾後,她漸漸感覺自己的這種狀態不對,還是應該向他們講清真相,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使他們得到救度,有個好的未來。零七年十月的一天,國保大隊和片警一行三人又來到她家,這回她把他們讓進屋裏,首先說因我在兩次勞教中,去了兩個親人,所以一見到你們就非常反感。話語不善,希望你們能理解。
她接著說:我從小就因為爸爸被批鬥,受到別的孩子的欺負、老師的白眼而輟學。一直沒有文化。但是我從小又是生長在黨文化之中,養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好鬥性格,學了法輪大法之後,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明白了人為甚麼有痛苦,為甚麼得病,所以得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規範自己,善待別人。警察說:「我們誰也不願意來,上邊派的沒辦法,您可別怨我們哪個人。」張姐說:「事在人為,我知道你們為了飯碗,但是也不能喪良心,你們也都是有父母、兄弟姐妹的人,有些事該怎麼做心裏要有數,給自己留條後路。」
接著張姐給他們講了她在勞教所的遭遇:
1、惡警不讓大法學員睡覺,讓吸毒犯輪班看著,罵聲不絕於耳,動手毒打。
2、把人衣服扒光,大字形銬在帶刺的光板床上。
3、因喊法輪大法好,冬天裏被強迫穿單衣、單褲,在室外的雪天裏罰站幾個小時。
4、把人關在漆黑的小屋裏,腳尖挨地,一吊就是幾天。
5、奴役超負荷勞動等等。
警察們聽著,從表情上看,受到很大震撼。這或許是良心未泯的表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