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證實大法 不要證實金錢和人脈

——堅定大法弟子證實法的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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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七日】看到最近明慧網文章中有些關於是否應該用錢把獄中親人救出來的一些交流。由此,我想起了幾年前某地區一位同修的做法。

大約在二零零二年初時,「正念闖出」還是一個未曾聽聞的詞彙。同修老嚴做資料被邪惡抓去非法勞教。老嚴坦然面對,放下一切。在師尊點化下,老嚴找出了自己的不足。這一天,他突然出現了嚴重的病業症狀,老嚴心裏有數。第二天,勞教所讓他姐夫來接他回家。在數道鐵門外,老嚴見到了姐夫,老嚴問姐夫:「你花錢了沒有?」姐夫沒應聲。老嚴見狀,扭頭就往鐵門裏面走,那意思是你要是花錢把我買出來我就不回去。姐夫忙說:「我沒花錢沒花錢,真的沒花錢。」旁邊的警察也說:「真的沒花錢。」老嚴說:「這還差不多。」

接著讓去結帳。老嚴被非法送入勞教時沒給勞教所交一分錢,走時結帳倒給找回了六七百元,原來是當地「六一零」把老嚴送勞教時給勞教所交了一千元錢。

多年以後的今天,再想起老嚴的這段往事,老嚴當時的心態就如同我親歷一樣,使我深深體會:大法弟子是來證實法來了,不管甚麼環境,證實法是大法弟子的責任和使命,如果要出來,那一定是證實了法,證實了大法的超常力量而出來的。如果花錢買出來了,那這個出來證實的是錢的力量、人脈關係的力量,沒有證實法,相反,這是對大法的侮辱。這不是簡簡單單的出來與否的問題,而是在任何環境下都要證實法的問題。

有同修說,老嚴扭頭回去不是承認舊勢力的迫害了麼?在我個人看來並非如此,恰恰是對大法的堅信,堅信大法中有能闖出來的路,堅信自己一定能走一條正路出來,在當時情況下,這一點即使不很明確,可也堅定的守著「我是大法的弟子,我是為維護法而存在的,我決不做任何侮辱大法的事」。

也正由於老嚴和幾位這樣的同修,在被邪惡迫害之初堅決的抵制了用錢買出來的不符合法的做法,解體了邪惡,這一地區九年來幾乎沒有這類現象再出現。

而近來一些地區卻逐漸出現了用動輒幾萬的價錢往外買人的做法,甚至有家屬同修以「營救」為名這樣做。我想,一方面,被迫害的同修自己可能在裏面動了心想讓家人這樣做,從而導致外部環境的變化;另一方面,家屬同修是否考慮過,親人花錢買出來了,我們證實的是甚麼?證實的是我們必須遵循邪惡的法則?證實的是錢和人脈的力量果然大?如果不能證實大法反而證明了順從邪惡才有出路,那麼我們在幹甚麼?

以上僅是個人的一點想法,不當之處,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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