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風波
當中共活摘大法學員器官的罪行揭露後,我講真相的事更投入,根本沒有心思過常人的幸福生活。家務活兒儘量減少。每當他出差回來時,我並不高興,因為他在家我的行動就受到限制。一個偶爾的機會,我發現他的電腦裏儲存了一些不雅的照片,是從網上下載的。當我譴責他時,他反而責怪我,說我把這個家弄的沒有溫暖他才如此。最後他竟然提出離婚。我心想,明明是他的錯,他還佔理了,還要離婚,這是甚麼世道?!
按照大法的要求,我是個修煉人,不應該和常人計較,應該寬容。可是一方面我放不下面子, 為了所謂的尊嚴和人格,不願委屈自己主動跟他和好。另一方面我放不下情,三十年來,我為了他的事業和孩子的成長犧牲了自己的事業,耗盡一生的精力和心血。他如此無情無義,我既感到傷心欲絕,又怨恨氣憤。我在矛盾的痛苦中,一夜無法入睡。最後我決定了,他要離,就離,我決不低聲下氣。
師父在《轉法輪》中說:「有人因為煉功,倆口子幹的都要離婚了。」可是師父並沒有講真的可以離婚呀,而是要求我們:別人對你不好的時候,應該高姿態,不能像常人一樣。不能用常人那個理來要求自己,得用高層次的理來要求自己, 因為這牽扯一個還業和業力轉化的問題。法理明白了,真要做到,又覺得難上難。我反覆的讀《轉法輪》的第四講中「失與得」和「業力的轉化」,背誦《真修》。讀著這段法,我內心都非常感動和自慚。我對師父說我不要這些骯髒的東西。請師父幫幫我。我要按照大法去做,去修。終於我鼓起勇氣對他說:也許是我沒做好,我太專注自己要做的事情。沒有考慮你的感受。第一次矛盾似乎就這樣化解了。
第二次風波
因我的執著,做真相的心不純淨,被邪惡鑽了空子,被非法帶到邪惡的派出所,要非法拘留我。在師父的點化,呵護下,放下生死和怕受迫害的心;在同修們長時間的發正念後,邪惡沒有得逞。回到家,家裏的親人們當著丈夫的面埋怨,說我影響他的事業和兒子的前途。我丈夫也推波助瀾,還諷刺我,你真是視死如歸,要當聖女嗎?我對他說,你也是知書達理的人,你的家人在文化大革命中也被迫害死了,今天在中共採用殘暴的手段迫害這麼多法輪功學員時,我們堅守道義、揭露迫害錯在何處?哪知他拍桌子大發脾氣,還對師父出言不遜。
我覺的我做的沒錯,可是難又來了。
師父說在矛盾出現時,要向內找,怨不怨你都要向內找。我靜下心來找自己的漏。發現在潛意識中,真的有當常人式的英雄的思想。我父親過去是地下黨的,當年為了追求所謂的真理,生死拋在腦後(他後來已覺悟)。我很佩服他不怕死的精神,崇尚「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那種大無畏的氣節和境界。這個理符合正常的人狀態。作為大法造就的大法徒,放下生死在法的某一層次來看肯定也沒有錯。但是放下生死不等於承認舊勢力的迫害,更不等於我們承認舊勢力把我們迫害死。按照更高的和正法時期的法理,作為大法弟子是肩負著救度眾生的使命,關監獄和「壯烈就義」根本不是師父給我們的安排的路,是舊勢力強加給我們的。我們的存在是為了助師正法,救度眾生,實現史前大願。所以要超越那個常人的認識,要在法上認識法,用大法來衡量我們的行為。
另外,我找到另一顆隱藏的心,我嘴上說是為了救度人,內心深處把自己圓滿,修煉放在第一位,而且是放在家庭和親人之上的。雖然我認為我修不好,也救不了親人。但這都不能開脫我沒有蛻去為私為我的本性的這一事實。向內找,我發現自己確實不太考慮別人,在家裏經常說話傷人,居高臨下的樣子。認為丈夫這個學者再有知識,還是個常人,離我們知道的法差遠去了。對他的成就沒有應有的肯定和尊重,有強烈的爭鬥心,凡是不符合我的看法和意見,就不屑一顧,一概否定。還有妒嫉心、顯示心等等。根本沒有做到師父的教誨:「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所以你煉功要按高標準、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轉法輪》)這一句話看上去簡單,卻體現了無私無我的大覺者的崇高境界,是我們修煉的最高要求。要做到這點,還要在艱苦的去人心的修煉中一步一步的去達到。
接下來,丈夫要求我表態,不要再出去做真相,否則就離婚。在威逼之下,我沒有屈服。面對丈夫,我沒有、也不能向他做背離真善忍的承諾。我只是說,我會為這個家庭負責的。並心懷一念:否認舊勢力的迫害,大法弟子證實法,講真相救眾生是宇宙中最正,最神聖的。我不應該受到迫害,親人不應該受到「株連」,不應該離婚,家庭應該正常維繫。
當然,這之前我也考慮過真的離婚了的事。但最終我否定了離婚。因為離婚會造成對大法的負面影響;其次,失去家庭的環境,會給我證實法帶來許多困難;另外會使他做出對大法弟子不善的行為。所以我要以堅強的意志,懷大忍之心,為證實大法,除了向內找自己的執著外,要忍辱負重。每當家裏矛盾出現,我就默念:忍辱負重,難忍能忍。
丈夫沒有再逼我表態,於是日子又照樣過。
第三次風波
我繼續做好三件事,只是有些事不能讓他知道。
可是我心裏不穩,擔心他將來又鬧離婚,特別是萬一他發現我的事後。於是私下盤算財產的問題。因我有這個不好的心,我姐姐提議可用她的名義存一筆錢,至少把自己工資存上。這是大多的常人的做法。有一天,丈夫突然表態,要改變購買大房子的方案。我們可以買單位的福利房,不離婚就選大房子,否則要小房子,已經簽約付款了。我一聽就忍不住,氣憤起來:這個人怎麼如此言而無信,不講信譽,他的人品變的太出格了!
當我靜下心來學法時,我意識到,問題就出在自己身上,是我自己招來的,我的不正確的思想在這個空間中的反映。我應該把心放下,特別是去掉對利益,對錢財的貪心。離婚不離婚不是主要的,將來的路怎麼走,一切聽師父的安排,堂堂正正的按照修煉人的標準去做才是關鍵,否則我這十多年的修煉怎麼體現?
說也真靈了,過了一天,丈夫撤回了他的否定,維持原來的方案。
第四次風波
奧運前,邪惡加緊迫害,當地派出所連連給丈夫打電話詢問我在家否,並給他施加壓力。丈夫又緊張又擔心,他衝我喊,因為你,弄的我生活不下去了。不能安心工作,我的科研也完成不了。離婚!我問他,我做了甚麼損害了家庭?帶來了甚麼實質的損害?他無話可答。
我克制自己沒做任何勸說,一切都是多餘的。回到自己的屋坐在書桌前,久久望著師父的法像,真的要走離婚這條路嗎?那就隨其自然吧。我稍稍平靜,便走出去對他說: 好,為了你的工作,我搬走,但我需要一週的時間做準備。說完我出門去同修家。在路上我不由的想到:迫害發生這麼多年,他確實受到許多壓力 ,成天提心吊膽,擔驚受怕。如果分開能夠使他得到解脫,我會替他高興的。我有堅定的信念,心中有法,有師父牽著我的手走在神的路上,甚麼難都能頂住。而他,還有他們,那些沒有得法的人們才是可憐可悲的呀。此時心中沒有痛苦,沒有怨恨和委屈,而對他生起了慈悲的心。
感謝師父!我終於開始為他人著想了,終於跳出這個情了。回想修煉初期對去掉情的狹隘認為:如果對他沒有情,我和他一天也待不下去,那是不可能的。現在我才真的理解,只有生出慈悲,情才會去掉,慈悲是那麼高尚和美好,一種大自在,無拘無束的境界。從前,我老是「為私,為氣、自謂不公」。而現在我開始轉變為「善者慈悲心常在,無怨、無恨、以苦為樂。」(《精進要旨》〈境界〉)。
第二天,我寫了紙條和師父的經文一併放在他書桌上--請他寫一個正式的離婚協議書,並說以前顧慮他不看師父的法,現在是時候了。離婚不離婚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要排斥大法。
幾天過去了,沒有動靜。我照樣照顧他的生活。一直到今天,他再沒提離婚的事情。漸漸的,他對我用以前的暱稱,出差在外天天打電話。我們是學真善忍的,我會用行為去證明我的承諾「我會對家庭負責」,為他,他們將來得法負責。(我丈夫已表態退出惡黨)
學好法,修好自己,才能真正使家庭受益,離婚不是師父給我安排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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