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下旬的一天中午剛吃完飯,有人敲門,我以為是兒子回家來了,不假思索的把門打開,來的卻是國保大隊警察,一下子湧進七、八個人,向我出示搜查證,強行搜查。事出突然,當時是請師父加持除惡了,但心態不穩,控制不了場面,被警察搶走了師父的法像和大法書籍,還搶去了電腦和打印機等工具。最後又出示拘留證要拘留我(他們事前就謀劃好了,即使搜查不出甚麼東西也要拘留)。我當然不配合,被四個大塊頭警察強行從家中抬出,在此過程中我盡力抗爭,並高喊「法輪大法好」,喊師父幫助,把他們累的夠嗆,到樓下後他們把我壓在地上,四個人使勁扭我的手臂和腿(造成我右臂肘、碗關節和左膝關節的較重瘀傷),然後把我往警車上一扔綁架到國保大隊。在國保大隊我向他們說,你們這是迫害,至今為止,中國現行有效法律也沒有認定法輪功是×教。他們詢問記錄的重點是我傳給一個人的九評光盤,我就說《九評共產黨》沒有錯,共產黨難道不能評說嗎?不受監督,沒有制約,是共產黨黑暗、腐敗的根源,《九評》是根據歷史事實揭露它的本質,錯在哪裏呢?記錄完讓我查看簽名時,我發現了一句我根本就沒有說過的話,憑那句話他們就可以陷害我(惡警迫害大法弟子是不擇手段的),糾正後我想這些話基本上是我說的,就簽了名,在他們要我按手印時,當我伸手去按印盒時,印盒一下就碰掉到地上,我一下明白了,我不應該簽名、按印,這不配合邪惡的要求了嗎?就沒有按印(過後想到,不僅不要在他們的記錄上簽名、按手印,他們為搜集所謂的「證據」的問話,也不要理睬)。過後被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到看守所迫害。
在看守所被迫害的一個月期間,我按照師父講的:「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不配合邪惡,不穿囚服,不報名,不背監規,也不照相和取手印,在他們強迫給我剃頭時(四個在押人強行把我按壓在地上),我堅決不服從,呼喊「法輪大法好」,喊師父幫助,以至於手肘和膝關節皮膚都被磨破出血,最終他們沒有得逞。過後管室警察說:看你年紀大了,這個事就算了。我沒有理他們,我知道是師父在幫我,是大法的威力,我在心裏對師父說:師父,弟子這次一定要守住心性,不給師父丟臉,不給大法抹黑。在看守所的一個月中,我一方面找機會給那些在押人講真相、勸退,一方面向內找自己有甚麼漏被邪惡抓住迫害,靜下來一思索,發現不僅有很多的執著心,有的還很重。除了有爭鬥心、錢財執著心、親情執著心之外,還有好幻想之心,幻想常人中的好事,用幻想來滿足自己在現實中得不到的東西或做不到的事情,這個心對我的干擾很大,從根源上來看,還在想過常人的好日子,還抓住常人的東西不放,自己以前意識到了,但沒有重視,一頭抓住神、一頭又抓住人的東西不放,這是修嗎?我想,今後必須得在一思一念中正視它,根除它。
除此之外,還有色心,這個色心是我在修煉過程中一直在去的心。在常人世風日下的大洪流中,自己的色心原來就比較重,修煉中雖然在消弱它,但沒有去淨,有時在睡夢中過不了這一關,最近一年多來也少有這種干擾了,我以為這一方面可能修的差不多了。但是在看守所這樣一個污濁的環境中,那些在押人成天污言穢語,一些人就津津樂道、繪聲繪色的描述自己過去的「情史」,以顯示自己,這些不好的東西就往耳朵裏灌,你不想聽都不行,表面上自己不動心,但竟然有四次睡夢中守不住心性,過不去色關,實際上潛在的色心已經被帶動了,這立即引起了我的警覺,我就加強背法,讓自己溶於法中,祛除那些不好的東西,同時發正念清除看守所空間場的邪惡,特別當在押人談論這些事情的時候,清除操控他們的那些淫邪因素,過後這種現象就少多了。師父在《轉法輪》中講:「在常人中放不下的心,都得讓你放下。所有的執著心,只要你有,就得在各種環境中把它磨掉。讓你摔跟頭,從中悟道,就是這樣修煉過來」。在監獄這個特殊的環境中也在去我的色心。
在看守所被關押迫害的一個月中,我每天用大量的時間來背法和發正念。國保大隊警察曾經三次作所謂的「問案」,並威脅說:如不配合就加重處罰,不管他們怎麼說,我也沒有動心,也不在他們的記錄上簽名(從那以後,他們就不再給我看迫害我的法律文書,也不讓我簽名了)。
一個月後,國保大隊警察把我綁架到拘留所暫押,我得知被非法勞教一年。在此期間我有了煉功的機會,每天整點發正念和煉功都恢復了。在拘留所一個星期後,再轉送往勞教所,途中我一直加強發正念清除邪惡。到達勞教所去醫院檢查身體前,我在心中對師父說:師父,勞教所不是弟子呆的地方,弟子要在常人中去做三件事,要去救眾生,弟子要去彌補以前沒有做好的地方,求師父加持、幫助弟子,讓他們檢查出問題,不接收。勞教所醫院所謂的檢查也只是走過場,就給我測量血壓,查出是「原發性高血壓」,我一下子就感受到了是師父在身邊保護著我,不讓邪惡再繼續迫害我,心中的激動無以言表,但表面還得做到不動聲色,同時更加大了發正念的力度。測量血壓的醫生說:你們送去吧,會收的。同車去的拘留所長在去央求勞教所收留不准後,只好帶著我返回了拘留所。
又一個星期後,國保大隊警察通知我的兒子把我接回家中。他們將所謂「監外執行一年」的決定書交給我兒子(未修煉法輪功)送去當地派出所,兒子回來說:派出所讓我一個月去他們那兒報到一次,我當即從心中予以否定,但那個「決定書」仍然留在了家中。回來一個多月後,我想:我還保留那個東西幹甚麼?我這不是承認邪惡迫害我們的那個所謂的「法律」了嗎?更進一步查下去,原來思想深處還存在對邪惡迫害的怕心,想到這兒我從內心感到慚愧,師父呵護我,為弟子操不盡的心,是邪惡大還是法的威德大,自己不有切身的體會嗎?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為甚麼要怕邪惡呢?想到這兒,我就斷然的把那個「決定書」燒掉了。
回顧我被綁架迫害的過程,使我最真實的感受到了大法的威德和殊勝,修煉大法是我今生的榮幸,珍惜大法,珍惜機緣,更堅定了我修大法的這顆心。同時我也認識到了修煉大法的嚴肅性,正法已經到了最後,任何一顆人心都帶不走,抓緊做好三件事,抓緊修煉,正確對待修煉中遇到的魔難。師父在《二零零八年紐約法會講法》中說:「特別是在迫害以後這些年,你們所做的這些證實法的事中,無論碰到了甚麼樣的具體事情,我告訴過你們,那都是好事,因為你修煉了才出現的。無論你認為再大的魔難,再大的痛苦,都是好事,因為你修煉了才出現的。魔難中能消去業力,魔難中能去掉人心,魔難中能夠使你提高上來。」今後出現矛盾之後,都把它當作是修煉的機遇,向內找,再也不能動搖對大法的正信,正念正行,才能在修煉中闖過各種各樣的關難,才能跟上正法的進程。
看過很多同修的文章,此文形成之後一衡量,感覺到自己與很多同修在修煉上還存在著相當大的距離,在遇到問題時的認識和處理上,常與法的要求不符。整理出此次的經歷和思考,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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