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棄了「幹一番事業」的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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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因我沒有因修煉而被非法拘留、勞教的經歷,所以在單位常人領導眼裏我還是那種所謂的「可用之才」。同我一樣職位的常人按慣例都有升遷的機會,我也就時常心不在法上,希圖再升遷一把。然而我所在公司的領導都知道我的「底細」,所以在本單位提拔的可能性很小。

一個月前,公司所在的集團其它企業的一個在建項目領導找到我,希望我到他那裏去就任要職,在常人看來,這是個炙手可熱的職位,真可以「幹一番事業」,功成名就。

當時我是這樣悟的,一是這個機遇順其自然而來,那我就應該順其自然而去;二是自己被重用的事實也可以證實大法的美好;三是新單位也有很多要被救度的眾生。基於這三點考慮,我順利的來到新崗位上班了。

新單位是個大型在建項目施工管理單位,沒有雙休日,我的工作需要每天加班到晚上九點,基本沒有空餘時間,四、五個人一間板房辦公室,三件事幾乎做不了。而且這裏基本是個官場,官僚習氣、黨文化氛圍濃重。

這一切都令我始料不及,我從新思考我那三點體悟。一、我沒有做到順其自然,儘管我沒有主動去找人家用我,但我一直沒去掉「幹一番事業」的名利心,總想哪一天和身邊的常人一樣被提拔重用,這顆名利心被鑽了空子,被邪惡利用了;二、即便是自己被重用的事實有證實大法美好的作用,但相對於停做「三件事」,在當前正法時間很緊迫的情況下也是得不償失,可謂遠水不解近渴;三、人都在忙自己的事,幹自己的活,見縫插針的去講真相也機會很少。整個項目工期一年半,總的看,一年半時間我要荒廢掉。這是絕對不應該的。

原單位工作清閒,很方便做好「三件事」(但我做的不是很好,這次經歷讓我知道了原單位條件的可貴),這明顯的對比終於讓我產生回原單位的想法。

新單位領導幾次勸我「再想想」,這個時候我真希望師父給予點化。關鍵時刻我做了一個夢,夢中我來到一片樹林子裏,看到我的一個朋友的妻子正在挖一棵半截樹樁子(我所在新單位正在進行打樁施工),我以為是在挖我們家的樹樁子,上去用鐵鍬拍了她一下予以制止,結果拍完的同時我發現這樹林子不是我們家的,我們家的是旁邊的那一片。更奇妙的是,我的這位朋友的名字正好是「可以更改錯誤決定」的意思。師父的點化促使我下定決心回到了原單位。

這件事其實也不難悟,就是名利心下的仕途觀念要不要放下的問題,簡單提出來,當然好回答,而在事情的過程中往往不容易悟到,特別是其中有看似「合法」的因素,比如「順其自然」,比如「幹好工作也是證實大法」等等,當然這些因素有它合理之處,但在現在這個緊要的正法關頭,我們要做到「更合理」、「更合法」,力爭效果更好,效率更高,因為時間緊迫。

不同層次的修煉人對法的理解也不同,這件事對我來說回到原單位是對的,對別人來說不一定這樣去悟,對不同層次的他(她)來說,到新單位也可能真是一個「更有效的救人」的好機會,他就應該抓住機遇,在新單位做的更好。我悟到,師父的點化也是因人而異。這樣看來,唯有一點,修煉人應該是一致的,那就是做好「三件事」,抓緊時間救人。是非曲直都以此為標準來衡量。

個人所悟,不當處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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