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期間,慶陽市公安局的王斌、張鋒和長慶公安局育才路派出所的閔良、小車司機安明先後多次打電話上門要錢,說交了錢就可以放人,因楊才智是個殘疾人,因出車禍傷了右眼、頭部、腰部等多處為重傷,精神恍惚,思考能力差,加之救家屬出獄心切,輕信的將家裏僅有的積蓄存款49600元現金先後交給了司機安明,送給了長慶公安局和慶陽市公安局的人辦事、車加油、請客吃飯等。
49600元被要走的經過是這樣的:開始安明說他和長慶公安局局長李鋒關係好,送兩條煙就可以把人放回來,於是楊才智就給了安明200元,後來說不夠用,楊又給了400元共計600元說是給李局長買煙用。過了幾天慶陽市公安局的張鋒打來電話說要交錢才能放人,安明又在楊才智手裏取現金:一次5000元、 一次3000元、一次10000元,三次共拿走18000元。以後長慶公安局育才路派出所的閔良又打來電話說要想放人還得一兩萬元錢,安明又到楊才智手裏取現金10000元。又過了幾天安明又說要開保外就醫證明,需要500元、來回跑路車加油300元,取走現金800元。2007年6月8日,安明又說要交10000元保證金才能放人,楊才智也如數給了,安明說是交給了慶陽市公安局的王鵬。過了幾天安明又來說,長慶公安局育才路派出所到慶陽市公安局請客吃飯花了500元錢,楊才智又給了,可是還是沒有放人。後來慶陽市公安局的張鋒又打來電話說要2000元美金,楊才智說沒有美金,安明又來在楊才智手裏取現金16000元說是折合2000元美金。2007年7月4日,慶陽市公安局的王斌又打來電話說,他明天要到西安去學習一個月,在他走之前他把放人這事辦了,先把人放出來要不然又要拖一個月,說是因他們來回坐車、吃飯、請客各種費用共花了3700元,把錢7月4日下午交了就能放人,安明當天又在楊才智手裏取現金3700元,但至今都沒有放人。
後來安明還來向楊才智要錢,楊說家都要空了,交養老保險、孩子上學都是借的錢,沒有錢給了。但在2007年7月7日楊才智卻收到了長慶公安局給妻子的逮捕證。
真令人痛心啊,楊才智前後共給人送出55618元錢,換來的不是妻子而是一張逮捕證。安明經手的這55618元錢,只有16018元錢有收據,其它都沒有開收據。安明每次拿走錢,楊才智都作了記錄,即拿錢的日期、數目、用途和基本情況,但以後被長慶公安局的張小平要走,隨後楊才智去向張小平要記錄,張小平沒給,還說是不能說出領導的名字。
善惡有報是天理。勸告那些坑害善良人的惡人、惡警們,你們的良心何在?一定要將你們騙取的所有錢,如數歸還給楊才智,無條件釋放被關押的大法弟子郝宣靜,給你和家人留條後路吧。
還希望大法弟子的家屬不要再上邪惡的當,惡警綁架我們的家人本來就是非法的,我們堂堂正正的要人,惡人就不敢咋呼,越是給錢越填不了那無底洞,只有正才能勝邪。
附: 相關人名單及單位
李 鋒:長慶公安局局長
張小平:長慶公安局
閔 良:長慶公安局育才路派出所
王 斌:慶陽市公安局
張 鋒:慶陽市公安局
王 鵬:慶陽市公安局
安 明:長慶運輸處小車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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