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後中共邪黨獨裁集團集古今中外之一切邪惡手段,栽贓、陷害血腥鎮壓法輪功與創始人李洪志及法輪功學員。大法學員李家唯為師尊的清白、大法的清白、制止對大法學員的迫害,進京上訪。敘永縣公安局得知消息會同瓷土公司領導在半路截回,關押在看守所30天,罰款500元。回家後向被欺騙的世人講真相,遭國保大隊非法抓捕、非法關押七次,其中一次被勞教,送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因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
2005年李家唯在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再次被綁架在看守所迫害,並送「紅十字會」醫院注射不明藥物,使雙腳潰爛無法醫治,於2005年11月病重(潰爛不癒)致死。
參與此案直接責任人:公安國保人員黃炳軒、馬玉良、郭定義、馮光勇、何洪波、吳(眼鏡)、丁一紅、宋波、惡人胡建中(已遭報)、蘭聰香、劉小之、海內珍、解練。
胡建中,敘永縣瓷土公司丹山水泥廠廠長,參與對李家唯迫害,因侵吞國家資產重判(6─7年)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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