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99年上半年的一天,古藺公安局惡黨紀委書記和石堡鎮派出所紀委書記周勇到我家向我詢問,是不是我在派出所領過錢?這筆錢是賠償金,說是派出所的車撞壞了我家的房屋賠了我3000元錢 。我很奇怪,派出所的車沒有撞壞我家的房屋,有人已經向鄰居們調查過了,我怎麼會領賠償金呢?古藺公安局紀委書記和石堡鎮派出所紀委書記周勇向我出示一張領款條,上面有我的簽名,很令人吃驚,那簽名的字跡還像我的筆跡。我又重新簽名讓他們拿回去鑑定。後來有人告訴我說,派出所曾所長的車超標欠石堡加油站幾千元錢呢,所以才出此下策,沒想到你給否認了。我是修煉人,本著「真、善、忍」的原則做事,我怎麼會附和曾義造假呢?曾義就對我打擊報復。
我拒絕向派出所交非法的罰款。我告訴他們:我以前渾身是病,修煉法輪功身體健康了,脾氣變好了,心性提高了,工作幹的更好了,支持、配合派出所做了很多工作,你們是有目共睹的。你們不應該迫害法輪功學員。曾義他們強行把我綁架到古藺看守所非法關押,並不按國家法律、法規通知我家人。當我家屬向他們要人時,他們還說「不知道」。
早在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前,曾義就派人監視法輪功的一切活動。無論是趕場洪法、集體學法、煉功還是心得交流,他都要布置人員從活動開始一直監視到結束,甚至法輪功學員都走完了,他的人才撤走。
在99年7.20之後,中共江澤民集團大肆迫害法輪功,曾義更是為所欲為,冒法輪功學員之名造假,非法罰款敲詐,非法抄家、綁架、關押。
曾義胡作非為惡行敗露,已被撤職、受到內部處分,惡人遭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