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崔新鄉,繫張家口市供電公司職工,一九九五年得法。九九年「七二零」大法被迫害後,為大法、師父討還清白,多次進京上訪,因而遭到五一路派出所多次非法抄家和拘留,並兩次被送勞教。在二零零零年九月的一次非法抄家中,惡警將大法書籍、師父的相片全部抄走,並把抽屜中個人的2000元現金一併掠走。在送往保定高陽勞教所拒收時,硬是拉關係把她留下。
從勞教所出來後,崔新鄉在外地講真相時,又先後兩次被抓,由五一路派出所劫持回關押,二零零四年二月還被非法拘禁在張家口市沙嶺子洗腦班。
由於多次絕食反迫害,造成崔新鄉的身體內臟器官衰竭,她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含冤離世。
張家口市五一路派出所惡所長鄧建明、惡警李迎賓、五一路辦事處書記王書田、副書記常小青、主任張鈞,緊跟惡首江澤民及610辦,對轄區大法弟子進行殘酷迫害,犯下了種種罪行:非法抄家、罰款、監視跟蹤、蹲坑綁架、敲詐勒索、毒打吊銬、刑訊逼供、拘留、強行往勞教所、洗腦班送大法弟子,非法判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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