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5日上午,任銀海正在上班開站務會,突然有一個人找他,說去家裏有點事。原來是身穿便裝的平山公安局政保股長封慶芳。到家後,封慶芳問:縣政府樓上的條幅是怎麼回事?答:不知道。隨即封慶芳指揮同去的霍金強、朱利軍對他家進行了非法搜查,並綁架到公安局。同時將一台「愛華」牌雙卡收錄機(價值800餘元)、煉功帶、羽絨服、膠鞋等物品抄走。當天下午對他進行所謂的審訊,指控縣政府條幅是他掛的,他予以否認。隨後公安以不老實為由將他刑事拘留,當晚送平山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1月7日上午8點多,封慶芳等到看守所將他帶出,塞入吉普車中,雙手背銬,並將約10多釐米寬的黑色鬆緊帶勒住雙眼,拉到一個地方銬在了床腿上。晚上讓他坐在了一把木辦公椅上,雙手下抻銬在椅子腿上,不讓睡覺。一個警察看著,其他人輪流睡覺,發現打盹就用電棍電擊。由於高壓電流的作用,身體抽動,人和椅子就同時摔在地上。
估計已到第二天凌晨,他們四個人(所謂專案組)開始拷問,逼他供認向縣政府掛條幅的事,他說根本不知道。就用兩根高壓電棍同時電擊,倒下後拽起來繼續施暴,並謾罵、拳腳齊下。後來,從椅子上解開,把左手拽起,從肩頭向後,右手倒背過去,用手銬銬在一起往起吊。謾罵、拳打腳踢、電棍電。叫嚷:對付你們法輪功,打死也是白打,打死也是自殺。並說:這是趙新朝(縣委書記)讓幹的。繼續讓他承認向縣政府掛條幅的事。他再次予以否認,他們就拉起手銬向上吊,並同時用高壓電棍電擊,由於身體的抽動和拉手銬向上吊,手銬就勒的更緊,銬齒深深的嵌入皮膚中。
聽到這裏我的心也在滴血,這就是所謂的「人民警察」,竟這般禽獸不如;也為他們糟蹋著這光榮的稱號感到悲哀。這使我忍不住看他的手腕處,至今5年多了,疤痕尚存。而且右胳膊向後背,至今不能恢復到以前的狀態。
特別是1月9日,是他兒子舉行婚禮的日子,他們一邊拷問一邊嚷嚷:聽,你家正放炮呢,趕快招供回去給你兒子結婚去。
連續5天4夜的迫害,1月11日晚上又將他送入看守所,由於多天銬刑的折磨,任銀海的手腫的像饅頭,手麻的連筷子也拿不起。這次的施暴地點是縣公安局三樓南側最東邊的屋子,對他酷刑折磨的是封慶芳、陳文進(西柏坡派出所所長、專門抽調到專案組的)、霍金強、X建峰。
後來,公安因問不出甚麼,就繼續對任銀海實施酷刑逼供。大約是1月17日,再次將他從看守所提出來,蒙住雙眼,拉到一個地方,讓他坐在一個約1.5米長的長條椅上,用一根白色電線將胸部、腹部和長條椅中間的立柱捆綁在一起,兩手拉開分別銬在長條椅兩端的立柱上,脫掉鞋、襪,把兩腳抬起,別在一把辦公椅子的靠背和坐板之間,這樣,整個身體根本動不了。約6、7個惡警用6、7個高壓電棍同時在兩小臂、胸部、嘴、兩腿、腳背、腳底等處電擊,有時把電棍伸到嘴裏電,極度痛苦。當時沒有其它聲音,只是封慶芳拿著一個書本之類的東西在臉上亂打,並謾罵、逼供。問不出結果就指揮(這種指揮是無聲的)惡警用7、8個電棍同時電擊,他們都不說話,只聽到一陣陣哧哧的電擊聲。當時雙眼被矇蔽著,不知道究竟是幾個人在施暴,也不知道都是誰。後來知道除封慶芳外,還有兩個女的(胡月濤、郤彥麗),其他人就不知道了。
這次的酷刑逼供後,任銀海上下嘴唇被高壓電燒的腫起很高,唇粘膜壞死,5天後掉了厚厚的一層硬痂。兩腿、腳、手臂密密麻麻的被高壓電的黑點,數月後才消失。這次施暴地點是在公安局四樓正對樓梯的房間。這個房間似乎是一個專門用刑的房間,外屋是一個兩間敞開的房間,亂放著幾把椅子,似乎是他們施暴後休息用,內屋是一個一間的屋子,有用刑的長條椅和彆腳用的椅子。我們觀察了好多單位的辦公椅子,靠背和坐板之間的距離很小,腳根本伸不進去。因此這個椅子是專門為進行刑訊逼供特製的。
任銀海被非法關押87天,於2002年4月1日以取保候審放出,直接送到610設在金屬鎂廠的洗腦班,兩天後回到家中。
非法關押期間,封慶芳多次到他家對他家人進行騷擾,並勒索所謂的罰款26000元,還搶走其兒子西門子手機一部(價值1300多元);平山610還於2002年1月14日從防疫站索要1000元洗腦費,並把1-3月份工資強行提走、4月1日又索要1000元的洗腦費。還將其妻子1、2月份工資1200餘元強行從其工作單位(衛生局)提走,又勒索2000元轉化費。在被非法關押的近三個月中,平山610共勒索他家7800多元。回防疫站上班後,防疫站站長曹雪雲以他1-3月未上班為由,將610從單位勒索的洗腦費和工資共3600多元從上班後的工資中強行扣除。
以上是平山公安、610等在甚麼證據都沒有的情況下,對任銀海所實施的酷刑逼供、經濟迫害的情況。
從任銀海被迫害的這段經歷中,可以看出,層層實行的都是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政策。我把我同學任銀海被迫害的情況簡要揭露出來,目的是讓人們了解真相,看一看,對待修煉「真善忍」的大法弟子,惡警們是如何的殘暴和毫無人性。但是,我也覺的所有對「法輪功」進行任何迫害的人都是最可憐的,因為他們是真正的受害者,他們當中有的已經開始得到了報應。當歷史走過這一刻,真相大顯之時,他們將無休止的償還這一切。不過 ,在真相大顯之前,還有他們彌補的一點點機緣,而且這機緣稍縱即逝。
關於邪教問題,我和我的一位律師朋友聊了聊。律師朋友說:把「法輪功」污衊為邪教,是賣國賊江澤民1999年10月會見外國記者時,信口雌黃的一句話,然後是《人民日報》等新聞媒體的炒作,就把「法輪功」說成邪教了。其實,在中國所有的法律條款中均無「法輪功」是邪教的認定,全國人大的《決定》、兩院的解釋也均無「法輪功」是邪教的認定。因此,從法律上說,就是今天,「法輪功」在中國也是合法的。律師朋友還告訴我說:實際上,現在的警察最可悲了,他們是真正的執法犯法者、上當受騙者,將來「法輪功」平反了,共產黨就會拿警察祭刀了。因為共產黨欺騙人民,說自己永遠「偉大、光榮、正確」,一切壞事都是部份人幹的,所以在歷次運動後都要找替罪羊掩蓋自己的罪行。
最後,我願忠告所有參與對法輪功迫害的人: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就是說,信神也好,不信神也罷,都是在憲法保護之內。而且任何人不能凌駕於憲法之上。彌補過錯是唯一出路,該清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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