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人就是聯繫人,就是傳達人。我們每一位同修都是協調人,只不過所協調的範圍有大有小,協調的方面有多有少。在一個比較大的範圍做協調人,一定是這個人他自己有為大家服務的意願,並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再就是要得到多數同修的認同(主要表現在安全方面和工作方法上)。
協調人不是官,不是頭,更不是領導。協調人千萬不要把自己擺在同修之上,不管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這都是做不好協調工作的關鍵原因。你可以有你的見解,可以有你的認識,也可以有你的建議,這是商量,是交流,是探討。但決不是指揮、指導、指責與代替。一次一位同修A找到一協調人問一件事應該怎麼辦,這位協調人沒有馬上表白自己的認識,而是問同修A:你對這事有甚麼想法和認識?當同修A談完自己的想法時,這位協調人又問別的同修還有甚麼看法,當同修A談完別的同修的其它看法後,該協調人才表示了自己的想法:你看這件事這麼做是否可以,是不是這麼辦更好一點。結果這件事在這位協調人的建議下辦的比較圓滿。
有一位協調人一段時間他自己感到放鬆了學法,協調工作做的很不順利,很多事情都沒有協調好,而且還忙的不可開交。他提出暫不做協調工作了,先調整一段時間,闡述理由時他舉了一個例子說:「有一位同修一天找到我,問我這件事情怎麼做?我沒法告訴她這件事怎麼做(意思就是我沒法指導她如何去做)」,我想他說的這個理由恰恰不是理由。因為我們協調人的一個主要責任是和同修在法上交流,引導同修自己去思考問題,去解決問題,去走自己的路,而不是依靠我們的指導和代替。如果說真的不適合做協調人的話,有意無意的在同修之上的心才是真正的原因。當協調人不是要表現自己有多大的能力,那是證實自己的表現,而不是證實大法。
那麼我們主要協調甚麼呢,我認為說起來很簡單,就是和同修在法上交流,讓同修都有一個學法的環境,互相交流的環境,有了學法交流的環境後和同修一起都把學法與實修聯繫起來,知道我們來到這個世上趕上這個時期,我們是幹甚麼來的,我們應該幹甚麼,也就是在法上提高上來。每個同修都明白了我們作為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歷史使命是甚麼時,整體提高就是自然的了。
再有就是同修有了一個好的建議,好的做法,需要整體去配合的時候,這時就需要協調人協調好時間的安排,人員的安排,以及注意事項等問題。比如師父經文《徹底解體邪惡》發表後,有的同修自發的到勞教所近距離發正念。這就需要協調人從中把大家協調起來,安排好時間、人員與注意事項,並和同修一起學法交流:這件事我們為甚麼要做,怎樣才能做的更好。
當好協調人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以上只是自己的點滴認識,還不一定是正確的,也一定是不全面的,在這裏非常希望做著協調工作的同修都來想一想這個問題:怎樣才能當好協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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