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全面發動無理迫害法輪功後,王博和父親王新忠,母親劉淑琴多次被抓、被打、被強制洗腦、被非法關押後,又被分別勞教三年。到二零零五年七月,王博才擺脫中共警察對她沒有人身自由與親人隔絕的非法軟禁,與陸續回到家中的父母團聚,可好景不長,才不到一年的時間,又被中共迫害的家破人別離。因為王博自述錄製了《焦點訪談背後的殘忍和欺騙》,向社會公布心路歷程,中共為了消音,將一家三人非法判刑四至五年。
目前王博和母親被送河北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父親還在石家莊趙縣看守所關押。據悉王博和母親絕食抗議,身體堪憂;父親長期被迫害心力交瘁而患高血壓、心臟病,隨時有生命危險,請正義人士幫助營救!
王博文靜平和。小王博八歲時曾獲河北省鋼琴演奏優秀獎,十三歲就通過了全國業餘鋼琴最高十級。十八歲風華正茂、亭亭玉立的王博,九九年以優異成績考上中央音樂學院。在中央音樂學院「天才音樂技能」一項測試中大部份學生被淘汰,而小王博卻獨獲獎金一千元,測試的教師們都感到她是一個天賦極好的學生,如此出類拔萃、才華橫溢令人驚羨。天津音樂學院、中央音樂學院、河北師大藝術系都給她發了錄取通知書。
取得這好成績,王博非常感恩法輪功,因為是法輪功教人「真、善、忍」的修煉原則,使原打算協定好離婚的父母,重歸於好,因為修煉法輪功,父母多年的疾病也不翼而飛,她也由一個從小身體就較差又極令父母頭疼的「主兒」變成了健康、體諒父母的乖孩子,一家人和睦美好,其樂融融。九九年七月後,面對鋪天蓋地的抹黑法輪功的各種誹謗和誣陷,才入大學不久的王博覺的自己的良心再也不能沉默了,在北京向世人為法輪功說了句公道話,就被中共非法勞教三年,那一年她才十九歲。是勞教所最小的「犯人」。《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王博只不過是行使了《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何罪之有?!在中共一黨獨裁的統治下,中國公民的命運太悲慘了,但這還只是個開頭。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央電視台在中國農曆大年三十、萬家團圓的這一天,在「焦點訪談」節目中播出了所謂「法輪功天安門自焚」慘劇,報導說有一個自焚者叫陳果,是中央音樂學院的學生,陳果和王博正好認識,是同學。中共看好了王博的優秀,也看好了王博和陳果的同學關係,所以用來大做文章。於是,在搞完「天安門自焚」鬧劇抹黑法輪功、煽動全國民眾的情緒後,又把黑手伸向了王博。
勞教所採用精神折磨,強制王博反覆聽看詆毀、誣蔑法輪功及創始人的文章和錄像;採用肉體摧毀,六天六夜強制王博不許睡覺,打罵、體罰,強迫王博放棄信仰真善忍,逼迫寫所謂的悔過書、保證書之類的東西。善良純真的小王博在那種高壓氛圍中,加上中共六一零人員的威逼恐嚇、偽善欺騙,王博成了中共的所謂「轉化典型」,也因此失去了自由,連上大學都有警察的貼身「陪讀」,寒暑假也不能回家和親人團聚,而是直接被關到河北省會洗腦中心,逢年過節是在警察的貼身「保護」下,才能和親戚匆匆見上一面。
二零零二年四月七日、八日,王博一家被威逼欺騙上了「焦點訪談」鏡頭。當節目播出她一家人的情況後,王博發現中央電視台用剪接技術斷章取義,歪曲事實,完全不是他們要表達的意思;尤其四月八日《人民日報》社論以王博為第一人稱所述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許多文字完全是撰稿人憑空捏造,王博一家被中共利用來抹黑法輪功。中共及新聞媒體此行為給王博一家在心裏和名譽上造成了很大的侵害,尤其是作為新聞事件的中心人物王博,所造成的侵害更大,王博很長時間被非法軟禁、無法澄清事實,一度在痛苦絕望中想到了死。
二零零五年七月,在擺脫中共警察二十四小時貼身監控後,王博將自己這幾年所受的迫害及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利用她造假欺騙民眾的事實口述自拍下來,還原事實真相。王博勇於糾正、澄清事實這種對國家、對社會、對廣大新聞聽眾負責的誠實行為,卻被中共法院因此捏造罪名重判五年,父母親也因此各判四年。中共費盡苦心樹立的法輪功「轉化典型」,成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又一證據,中共當然惱怒。
經過多方的努力,王博一家的親友委託北京六位律師為她一家三人作無罪辯護,在越來越多的人明白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後,六位律師頂著壓力,為無辜的人辯護,請求石家莊中級法院改判王博、王新忠、劉淑琴無罪或發回重審。《憲法》第五條: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按照中共對待法輪功的政策、而不是依據法律枉判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猶如中共牽驢,法官拔橛子,是協同中共犯罪。但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滅絕政策下,中共法院不顧國際上的正義呼聲,蔑視法律天理,強行維持原判,將王博一家三人送監獄繼續迫害。
請看到王博一家人受迫害情況的善良人給他們一點關注,不要一看到中共給法輪功扣上「搞政治」的帽子就對他們所受的痛苦漠視。中共把揭露中共的謊言、反對其迫害民眾叫「搞政治」,把揭露中共用慘無人道的酷刑明著暗著的虐殺法輪功學員的罪行叫「搞政治」,那是惡黨在為掩蓋自己的罪惡,控制媒體和所有的宣傳機構(包括學校)繼續撒彌天大謊,自欺欺人。人真正發自自己內心善良的一念會給自己的未來種下善果,請關注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吧。
我期待著與王博及她父母再相見的那一天!
走過場的「公開審判」
王博案二審開庭,來自北京四個律師所的六位律師做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但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滅絕政策下,法院置法律、事實、司法公正於不顧,強行維持原判,將王博一家三人送監獄繼續迫害。
以下是自己參加開庭旁聽的一小段經歷,寫出來揭露中共的流氓本性。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所謂「公開」審理王博、王新忠、劉淑琴上訴一案。二十六日,王博一家的親朋好友共二十七人按照中級人民法院辦理了旁聽證。但到了當天晚上至二十七日開庭前,幾乎是所有辦旁聽證的人都受到了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片警和家委會的騷擾、恐嚇、監視、跟蹤,在中級人民法院大門前,至少有三人被強行帶離。法院大門內外,穿警服的和穿便服的各路人馬反反復復的不知查看了多少次旁聽證和身份證後,只允許兩名親屬去旁聽。快開庭時,經過律師提出抗議,法庭才又放進三人。法庭內外草木皆兵、如臨大敵。
王博一家為堅持法輪功,不屈從惡意轉化又被逮捕後,引起社會上很多人關注,大家都在看當局如何對待這些善良的、堅持自己信仰的人。與此同時,其親屬也不甘其受如此迫害,四處求救,好不容易從外地聘請律師為一家辯護。在目前情況下,這可能是他們唯一可以採取的「體制內允許」的救濟方式,當局對涉及法輪功案一般採取體制外見不得陽光的黑辦法。
當律師介入案件時所謂的「一審」已經匆忙結束,一家人分別判了四年、五年。在這種具有中共特色的「司法制度」前,王博的親屬顯得特別無奈。不過值得慶幸的是,由於國際關注,在律師的努力交涉下,「二審」終於獲得了開庭的機會。對於這次庭審相信每一位關注法輪功的人、每一位受過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每一位關注國家司法公正的人,都想去現場旁聽,我也是這麼想。
辦理旁聽證「非常順利」,但需要拿「戶口本」和身份證辦理,這讓我有些懷疑,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否有那麼嚴重,事情很快就得到印證。當天下午,片區派出所的警察就找到家中對我說,審法輪功的案子不要去旁聽,否則就要採取強制措施。此時我只有苦笑,感歎「公、檢、法」在管制老百姓時配合的如此默契。
庭審的上午,當我到達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法院門前,數百名警察沿街站立,這種場面讓我大開眼界,據說審黑社會老大也沒有這種警戒規模。來到大門口,被警察惡狠狠的攔住。「幹甚麼的?」「來旁聽的」;「有旁聽證嗎?」「有」;「拿來看一下」。
當我把旁聽證小心翼翼的遞給那個警察看後,他迅速收起來,扔了句「在這等著」就走了。沒過一會兒,就有幾個警察直接將我「請」出來,並告訴我沒有旁聽證不得入內。
我站在法院外看看青天,我對自己的遭遇感到無奈。而聽了到庭旁聽者後來的講述,更讓我對自己失去這次機會感到懊惱,幾十名警察陪著四五位家屬「觀看」了庭審。
庭審辯論中,本應處於中立地位的法官,故意打斷律師的辯護,「行了」、「別說了」、「說的太多了」、「用一句話概括」、「是否邪教與本案無關」等等,成了法官在法庭上最常用的詞語。相信在這種刑辯中歷練出來的律師將成為世界上忍耐力最強、辯護能力最強的律師。
而公訴人理屈詞窮時強硬的用「眾所周知」、「一目了然」給上訴人定罪,更成為笑柄。律師在公訴人威脅思想有問題的情況下完成了辯護。即使如此,這些律師也沒有全身而退,一名律師被拳打腳踢扔出法庭,西服撕的像馬甲。聽到這裏,真心祝願為正義辯護的律師有一付經得起拳腳的好身體。
一場貌似「審判」的走過場就這樣結束了,法官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