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而我們每一個弟子又是整體中的一部份,也就是整體中的個體。而個體的狀態對整體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當我們發出對整體的擔心和指責的時候,我們是否應該首先向內找一下自身的狀態是否對整體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了呢?我們在為對方考慮的同時,是否是在法上了呢?有沒有侷限在人的層面上的為對方考慮呢?
大法是圓容的,也是有標準的。在這裏不是說我們不能強調整體協調,而是說我們每個同修都能認真的思考一下,我們在整體協調上都把自己放在其中,不要在強調「整體」的同時掩蓋自己不向內找的心。每一個同修如果都能主動協調好自己身邊的同修、自己身邊的「三件事」,我想這個力量是很大的。
正法的進程到了今天,我們每一個在大法中修出來的生命,都會知道自己在其中應該起到的作用。那麼,作為每一個做協調的同修來講,就更應該擔負起自己所肩負的歷史使命,遇事首先應該考慮到整體,而不是自己的提高與得失,去掉自己的怕心和私心,走出「證實自我」、以及「個人修煉」的狀態,不懈怠、不麻木,如果我們形成一個人人都想著整體,人人都協調整體,而不是等整體協調個體,那麼我們大連的整體一定會是一個堅不可摧的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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