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長時間站立、酷刑折磨
在所謂的「集訓隊」第二天早飯後,在車間有一犯人(雜工組長)滋事罵人,跟他講理不聽,還把一大法弟子打倒在地。孫廷輝就喊:「打人犯法。」沒見警察出來制止,卻衝上來一幫犯人,對他拳打腳踢,把他打倒在地。事後,惡警還強制大法弟子們罰站。從早上5點起床,站到晚上9點30,四個犯人換班,看著一個人,不讓動彈,逼迫「轉化」,寫「悔過書」四書。從這之後,我們被強迫站了一個多月。有時,還站到過半夜,超體能罰站使孫廷輝腿都腫了。
有一次,孫廷輝兩眼發黑,頭眩暈,昏了過去。這才休息了幾天。可剛好點,惡人又逼罰站。組長還把他叫到一小屋,強迫他在偽造的「悔過書」上按手印,被他拒絕。他們就上來一幫人把孫廷輝胳膊擰過去,強按手印,還說要拿去欺騙其他大法弟子。還有一次,他們逼孫廷輝按手印,他不按。就上來一幫人把他的頭按到床底下撅著,兩腿立直胳膊翹起來,身上還有人壓。雜工組長唆使一幫人按住孫廷輝的身體,兩隻胳膊從後面抬上來推,兩小腿鏟起來掰、推、掰、撅,酷刑折磨。
又一次,惡徒們威脅孫廷輝,拿來「四書」,強迫按手印,孫廷輝不接。又上來一幫罪犯把住他,把胳膊擰到後邊去,上來一個罪犯拿鉗子掐住孫廷輝手指頭,按手印,迫害他。當時一屋子犯人在場,有的看不下去了。第二天,一個犯人表示同情,對這件事憤慨。孫廷輝告訴他法輪功好,善惡必有報。由於罰站時間太長了,腫脹的腿上又生了疥瘡,爛了幾個洞,淌出血來流到腳上。
二.生活上虐待
剛到集訓隊時,沒有拖鞋穿,下午點號前,鞋都收上去了,只能光著腳,上廁所時髒水帶尿沾腳也不讓洗。孫廷輝有50元錢,想買幾雙拖鞋穿,讓定菜吃,給了兩個菜:酸菜粉、牛肥,也沒做熟,在外邊不值幾個錢,可在集訓隊50元錢就這樣沒了。
晚上,惡人逼大法弟子們聽「四勤五不准」如:勤洗衣服、洗澡、無蝨子等。可剛到集訓隊,沒幾天,都染上了蝨子,一個月也沒讓洗一回衣服,別說洗澡,就是洗臉,洗手都不讓,總挨罵。集體上廁所時,剛蹲下,看廁所的就恨不得罵起來,起來晚了,要挨打。有大小便時,不到規定時間,憋著不讓去。犯人頭打罵人是常事。
三. 強迫奴工勞動
「五一」以後,孫廷輝被強迫扒蒜,從早上5點起床,扒到晚上9點30分,完不成任務的甚至要扒到過半夜。有時8-9個人擠在一張床上睡覺(1.4米寬的床)。開始扒蒜,沒過三天,手辣的受不了,就用塑料布包上了,才好受些。
後來大法弟子們反迫害,跟他們講我們沒罪不是犯人,以後不給定任務了。到七月份他們在黑板上誣陷大法與師尊,有同修去講真相、制止,他們不聽,大法弟子們就集體絕食抗議,孫廷輝絕食到第5天下午和幾名同修被灌食。他們也怕出問題攤責任,沒過幾天就把大法弟子們分開到其他隊了。
四.遭毆打、家屬會見難
孫廷輝被分到了8-2監區,第二天下午幹部找人談話,孫廷輝因不承認自己犯罪,就被拳腳相加,打了一頓。之後孫廷輝胸部裏一咳嗽就疼,一個月才好。
2006年元旦,孫廷輝又被分到8-1監區。2007年過年時,家裏親人來看他,說:去年11月9日來過一回,惡人沒讓接見,家人們給留了兩大包東西,有吃穿用的,跟接見室的警察說好了把東西給他。孫廷輝根本就不知道,兩個月了也沒人告訴他,東西也沒給他。其他大法弟子家屬來看,常不讓見。有一個監區大法弟子近兩年惡警不讓會見。
五.關「小號」
零七年正月十四,孫廷輝在床上打坐。教改科陳維強不知啥時來了,叫他下來,孫沒聽他的,陳維強就喊兩個防聯隊員,把孫廷輝拽進了小號,戴上手銬腳鐐,鎖在鋪環上非法押了兩個星期,大小便都要別人伺候。
這個陳維強多次迫害大法弟子。有一次,陳維強翻鋪搜大法資料,孫廷輝跟他說大法好!他就搧嘴巴子,還狂言道「看你大法厲害,還是我厲害。」惡警陳維強(綽號「地瓜」) 從2002年上任以來,不遺餘力的迫害大法弟子,不斷的給各監區下達「轉化」任務,用各種暴力手段強制「轉化」大法弟子。期間,一百幾十名大法弟子在此受到不同程度的殘酷迫害。
迫害大法弟子的雜工組長犯人頭叫何岩、李茂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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