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根本上講,「(總)統一協調」等這種說法、做法、或想法是偏離法的。師父在法中多次明示我們弟子們要協調好、配合好、多多溝通。我記憶中師父從沒有說過要搞「總(大)協調」。其實,我們每個弟子直至整體上都是師父在管、是師父在總的安排著、協調著。大陸弟子每個人都能嚴格以法為師,自然就能協調一致。
二、「(總)統一協調」這種說法和做法很容易勾起各種人心、滋長執著心(崇拜、妒嫉、等級、顯示……),更嚴重的是它會使學法不深的學員不能「以法為師」而隨著人走,由此而相互產生干擾、影響做好三件事、阻礙正法修煉。我們地區一些人認為的總協調、總負責人屢屢出事的原因就與此或多或少的有關係。
三、一些同修雖然出發點是好的:為使外地落後同修精進上來、幫助解決資料或設備問題等等。但是這種搞跨縣、市、省之間的大協調,在實際上也存在許多難以解決的問題──外地人不了解本地情況就會存在不知不覺亂指揮、頻繁的人員來往不符合常人狀態、或類似「私自組織講法團」等不符合法的異常情況,在時間上、經濟上也會造成過多的支出或浪費(這又是漏上加漏),使用車輛也有忽視安全的問題。
四、大法弟子每個人都在走自己的路、都要走出自己的路、也都有師父法身的系統安排,每個大法弟子也都是負責人,師父在法中講過這方面法理。「統一協調」如果形成,這種跨地區的、有形式的、固定的協調(交流)對學員就會造成一種干擾,甚至會形成越俎代庖的狀況。某些派往外地的「大資料點」大多遭到了破壞是否也是存在這方面原因呢?再者,尤其是對各地資料點的單線聯繫會有安全方面的影響。
五、實質上,不是說不能或不應該與其它地區同修建立聯繫,關鍵是我們的基點、心態是否是以法為師、站在法上了,做事中時時處處修自己,不能摻入或助長人心。
無論哪一個大法弟子站在法上提出一項對大法有利、對證實法工作有利的、切實可行的建議,我們所有大法弟子都能積極主動的對此配合好,這不就自然能形成整體協調了嗎?這種「大道無形」的協調不正是我們所最需要、最應該修出來的嗎!?這不就是最大最好的協調嗎!?
寫出這些是希望我們所有參與的、知情的、聽說過上述問題的所有同修都引起注意、重視,真正抱著為法負責、為眾生負責的心、無執無我的與所有同修、包括外地同修配合好,多溝通,真正做到師父所要求的:「要經常與國外其它地區學員溝通,互相鼓勵,共同精進。」(《致俄羅斯第二次大法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