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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夾」、「轉化」──中共的另類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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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最近看到一份《包夾手冊》,說的可不是人們熟知的籃球場上的如何包夾防守,而是四川綿陽新華勞教所用來「嚴管」法輪功的一種手段。「包夾」並不陌生,這些年報導出來很多勞教所獄警利用勞教人員包夾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案例。大概由於「包夾」從名稱上看不出酷刑的赤裸裸,勞教所就把「包夾」明目張膽的上升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制度化手法。

在新華勞教所的《包夾手冊》中,要求貼身包夾,嚴防死守,以將「人防」的作用力爭發揮到極限。具體職責包括「四陪」(陪吃、陪住、陪學習、陪行動),「四防」(防逃跑、防絕食、防煉功、防手勢眼神)等。包夾人員分布位置從「一包一」到「四包一」、「多包一」。包夾的重點環節是開會、勞動、學習、集合、就餐、活動、訓練、行進、就醫、解手等時候。《包夾手冊》還明確指示「應急防控」,在法輪功學員呼口號、煉功、絕食、串聯、聚會、散布言論等不配合中共迫害的行為時,包夾人員要及時捂嘴,並從前、後、左、右,緊抱其軀體並就地壓下制服,鄰近的其他包夾人員要及時全力協助採取強力控制措施。同時,為了達到最佳效果,還對包夾人員施行株連。《包夾手冊》規定,應當履行包夾職責時,未經同意擅離職守(脫包)的、睡覺的均須受到嚴懲。

從《包夾手冊》可以看出,如果說勞教所和監獄剝奪了正常的人身自由,那麼,「包夾」就是在沒有正常的人身自由的地方徹底剝奪連普通犯人都享有的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這本身就是一種慘無人道的酷刑。

中共執法司法機構侵犯人權是很普遍的。2006年司法部為了響應所謂「構建和諧社會」而印發了《勞教人民警察六條禁令》,這些被高調禁止的行為(毆打、體罰、收賄、賭博等)都是作為一個警察最基本的職業操守,可見警察侵犯人權之甚。即使如此,在迫害法輪功以前,勞教所也並沒有出現這種制度化的「包夾」行為。為甚麼偏偏對法輪功學員搞起了「包夾」呢?

不管是殺人犯還是賣淫女,他們有可能被冤枉,但是他們多半不會呼籲「殺人無罪」「賣淫有理」,就是說他們對「殺人」和「賣淫」這個罪名並無疑問。而這場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最根本的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從憲法上看,煉法輪功有信仰自由的保障;從行為上,修煉「真、善、忍」也不會對社會造成危害。中共的那些殺人放火的誹謗宣傳完全是為了實施迫害而編造出來的。就算中共可以矇蔽一些不煉法輪功的普通群眾,對於法輪功學員自己來講,他們知道法輪功是好的,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所以,在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關押中,法輪功學員是不承認煉功有罪,不承認反迫害講真相是違法的。沒有罪,中共如何迫害呢?所以,就要強迫法輪功學員自己否定自己的信仰,承認鎮壓有理,反過來為鎮壓背書。「轉化」──也就是要法輪功學員寫悔過書和放棄法輪功的保證書──就成為江澤民團夥和中共為這場迫害尋找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轉化率」就是主要指標。

但是,無神論的中共是理解不了真正的信仰的。中共準備了各種軟硬手法,邀請各種專家到勞教所、洗腦班企圖「轉化」法輪功學員,但是,仍然動搖不了真修大法弟子的正信。把「真、善、忍」往哪裏轉化呢?明白了宇宙真理的人,怎麼可能被中共的那些歪理邪說輕易動搖呢?四川省政協提案委員會有關人員2006年10月12日至13日赴綿陽新華勞教所視察,其視察報告中也承認「法輪功勞教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難度較大」。

拒絕「轉化」,那麼,被江澤民、羅幹團夥追逐的「轉化率」就使得層層機構對法輪功學員的折磨變得喪心病狂。利用勞教人員包夾法輪功學員,就成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一大惡色。

在新華勞教所裏,大法弟子人人被強制性安排包夾人員,吃喝拉撒睡二十四小時形影不離,少則一個,多則三、四個,五、六個。大法弟子鄭方均曾經被安排九個包夾人員在身邊。包夾人員被告知要監視大法弟子的一舉一動。 如果出了差錯,包夾人員就會受皮肉之苦,甚至延長教期。本來有些勞教人員對大法弟子比較同情,也有些人在社會上還要講些江湖義氣的,但因為自己的切身利益被加在其中,不得不採取各種辦法對付大法弟子,仇恨大法弟子,打罵大法弟子。

據明慧網報導,新華勞教所的惡警張小剛,對不積極參與迫害的包夾人員就進行嚴懲。三位包夾跟著一大法學員一起洗衣服,其中一包夾先洗完,晾完衣服回牢房放盆子,被惡警張小剛發現,就以所謂「脫包」為由(要求三個包夾全部寸步不離法輪功),對該包夾實施扣分延長教期,逼寫檢討等處罰。有兩位大法學員在排隊集合時說了一句話,身旁的包夾沒有制止,此事又被舉報,張小剛便對該包夾扣分延長教期,罰其用磚頭磨廁所屎槽、尿槽、罰站背「包夾手冊」,十二點以後才許睡覺,如此懲罰持續一週。

就是這樣一個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2005 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國監獄勞教系統文明執法先進單位」稱號。這樣的「先進」,就是因為符合了江澤民、羅幹和周永康一夥仇恨法輪功、趕盡殺絕的目的。在「六大隊三中隊」,大法弟子李新澤就是在這樣邪惡的迫害下含冤去世的。

勞教所沒有人性的迫害行為,不但折磨著受害者,就是施害者、旁觀者也受到身體和心理健康的打擊。2006年2月,吉林省監獄管理局組成的調查組先後到8個基層監獄進行調研,發現有44.6%的警察有心理問題,11.5%的警察有心理障礙,幾乎每個單位的警察中都有2到3名精神病患者,跳樓自殺、開槍自殺的也時有發生。有的監獄一年內就有3名年輕警察早逝。調查發現,監獄警察有焦慮傾向的達42.7%,已產生焦慮心理問題和障礙的已達10%。目前監獄警察中有輕微抑鬱的高達62.3%,有抑鬱症傾向的達7.3%。應該說勞教所和監獄的工作具有其特殊性,但是,對法輪功學員所採用的見不得人的迫害手段,良知的變異和獸性的發作,能不加重那個環境中的人們的心理障礙嗎?

法輪功學員是掌握了宇宙真理的修煉者,中共勞教所那種拙劣的「轉化」表演和喪失人性的「包夾」不會使真正的修煉人放棄正信。在這場迫害中,法輪功學員和各級司法機構的人都是受害者。只有停止迫害,解體中共,將江澤民、羅幹團夥繩之以法,才能真正結束這場悲劇,民族才會有新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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