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一個只想做好人的人,卻在八年中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對大法的瘋狂迫害中,高川鄉政府不法人員緊隨其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高川鄉政法書記李澤會、鄉派出所所長袁某帶幾名人員到她家,言明不讓再煉法輪功,並在二十三日早晨派出所所長袁某強行收走她的大法書籍《轉法輪》,講法錄音帶,並逼迫她寫悔過書、保證書,從此她家再無安生日子,惡人三天兩頭去騷擾,鄉政法書記、派出所不法人員、滄縣公安局等都去騷擾過,不管白天或半夜三更,找到單位、追到家裏,使她不能正常的工作生活。他們威脅恐嚇、強行拍照、扣押身份證。
二零零零年十月中旬李澤會和另外倆人找到學校逼迫她「表態」,當她違心的說出不煉時,李說「是在這說不煉,如果在鄉政府就必須得罵你們老師。」過後又指派幫兇臧寶巨把她騙到派出所,再次讓她表態,大法把她從死亡線上拉回來,在大法和師父遭受誹謗時迫於邪黨的淫威連句真話都不能說,內心的痛苦無法用語言表達,於是這次她果斷的回答「還煉」,結果被李澤會一夥強行送進滄縣看守所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初,李澤會一夥企圖把她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因她去了兒子家使他們未得逞,不但扣發了她三個月工資,還扣發她姪子三個月工資。
二零零三年底,因發護身符被惡人舉報到學校並逐級上報,被高川鄉校長溫巨海強行停課二年,每月扣發工資300元。
大法學員趙均風的女兒也經常受到騷擾,惡人時不時的到她女兒單位威脅、恐嚇她,使她女兒精神極度緊張,總是提心吊膽的不能正常生活。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日,上午六、七點鐘,高川政法書記陸洪偉(音)協同派出所所長李寧生(音)和劉某還有一不法人員趁趙不在家,砸壞門鎖破門而入,非法劫走大法書籍、週刊若干,並竊走大法師父法像、錄音帶等,連親戚放在她家的東西也未能倖免。滿屋狼藉、連床底下的鞋子都翻了出來。「人民警察、政府官員」光天化日、眾目睽睽、目無國法,比強盜還兇。
憲法第二章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公民有集會、結社、出版、上訪、言論自由的權利。修真、善、忍無罪,任何迫害大法學員的行為都是非法的。
在此正告那些現在仍然肆無忌憚的追隨江氏流氓集團迫害大法學員的不法人員,你們的所作所為不但違背了憲法,而且違背了天理、民心,不管是誰的命令和指使,自己做的壞事自己要承擔責任,別糊裏糊塗的當了江氏的替罪羊。為自己留一條後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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