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菊生,女,67歲,湖南省雙豐縣飲食公司職工。曾兩次被非法送白馬壟勞教所迫害,第一次是2001年至2002年原判一年,勞教所因楊菊生不肯轉化,加刑一年。在此期間遭惡警丁彩蘭、尹彬唆使的吸毒犯多次毒打辱罵。第二次是2004年4月19日至2006年3月9日,在此期間遭受了勞教所慘無人道的殘酷迫害。
由於楊菊生堅決不寫「三書」,從2004年9月14日下午7時開始,楊菊生被強制立正站好,一直站到第二天上午8時,13個小時不准動一動,稍微動一下,值班員就是一頓拳打腳踢。由於立正站得太久,致使楊菊生肛門脫肛,大腸從肛門拖垂下來好幾寸(當時由副所長趙桂保的老婆盧詠泉診斷過),流了不少血。即使這樣,幹警也不允許換褲子、洗澡。從8時起,惡警袁佳強制楊菊生蹲下,兩手放在腿上,兩腳並攏,蹲了6天6夜,吃飯也不許站起來;腳筋痛得無法忍受,稍動一下就招來一頓毒打。惡警袁佳說她蹲的不好,用腳重重的踢她,還說死了連狗都不如。
只要哼一聲,吸毒犯王芳就把腳上的襪子脫下來強行塞在她嘴裏。楊菊生被打得脖子都伸不直,頭昏眼花蹲不穩,不是向後倒,就是向前倒,不知摔了多少跤。還不許上廁所,她只好憋著,憋的時間太長,小便都憋沒了,兩隻小腿及兩隻腳腫得好大,站也站不穩。
楊菊生還被連續13晝夜不允許睡覺,眼睛不許眨一下。有一次睏極了,閉了一下眼,被惡警袁佳指使吸毒犯照她的眼睛打了一百多下。
長時間的體罰〔站、蹲、打〕致使楊菊生兩腳受到嚴重的傷害,腳板都成了紫紅色,腳板硬皮開始脫落,兩腿筋骨痛得很厲害,兩腳麻木得沒有知覺。特別是右腳腕彎不得,就拖著走路,不知摔了多少跤,頭上也摔了好多包,走路一瘸一瘸的,已被迫害致殘。她曾經向白馬壟法庭起訴過,但石沉大海。
2004年9月3日至27日,勞教所調動了70名警察以及吸毒犯近200人組成所謂「攻堅隊」,分5個「攻堅點」,對29名拒絕放棄信仰的大法弟子進行了非人的迫害。負責「攻堅隊」的主要惡警有勞教所紀檢書記趙晉岳、教育科科長龔超連、管理科副科長王煥生、辦公室主任符軍,七大隊(集中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大隊)大隊長袁利華、副大隊長鄭霞等。
楊菊生第二次被非法送入攻堅隊,她被連續罰站12天12夜,惡警及壞人日夜輪番對她進行迫害,致使昏死幾次,造成嚴重傷殘。2006年3月3日楊菊生本應該釋放,說甚麼沒有人來接,拖至三月九日才放。
楊菊生從勞教所出來後,因身體遭受到嚴重摧殘,一直不能吃東西,於2006年11月含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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