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裏我以自己的親身經歷,揭露在江澤民流氓集團操控下的大陸公安惡警,特別是沈丘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盧峰等人對我的殘酷迫害,讓盧峰的惡行再一次在全世界善良的人們面前曝光(盧峰早已上了「惡人榜」),讓海內外正義之士看一看江澤民流氓集團是如何對外編造謊言欺騙世界輿論、對內血腥鎮壓信仰「真、善、忍」的手無寸鐵的好人的。
我自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前我長期被多種疾病折磨,痛苦不堪。煉功後所有疾病都好了,渾身上下一身輕,個人生活愉快,家中也充滿了溫馨祥和。我從內心萬分感激法輪大法給我的一切,能遇到大法,我覺的真是無比幸福。我就一直堅持學法、煉功,按師父書中的要求遇到問題向內找,多考慮別人,處處做一個好人。
萬萬沒想到,1999年7月20日,風雲突變,大難臨頭。中共流氓集團對法輪大法弟子開始了迫害。我們失去了集體學法、煉功的環境。我感到大法和修煉大法的弟子遭受了千古奇冤,決定行使憲法賦予一個公民的權利,赴京護法,從我修煉後身體和精神境界發生的巨大變化,向中國高層反映鎮壓大法是完全錯誤的,大法對任何國家、任何社會、任何人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應該還大法弟子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
1999年10月下旬,我到了北京,沒找到信訪辦,轉而去天安門廣場向遊客們證實大法。在廣場被警察劫持,強行帶到前門派出所。他們拿出《登記表》對被綁架的大法學員逐人進行登記。我不願給當地領導找麻煩(因邪黨對他們以免職、處分相威脅,逼其阻止學員上訪),閉口不報自己的姓名和籍貫,惡警們就給我拉背銬,折磨長達兩個多小時。最後,他們通過周口駐京辦事處讓沈丘縣來人帶我。沈丘惡警把我帶回當地,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進行迫害,迫害了一個多月。我丈夫托關係活動,才放我出來。出獄時被勒索1800多元,錢交給了惡警頭目盧峰。盧鋒接了錢,卻不給開任何收據。
從這次進京上訪以後,沈丘惡人就一直對我採取各種方式騷擾,在令人窒息的恐怖氣氛下,災禍隨時都有可能突然降臨,全家人整天提心吊膽的過日子,家裏再也沒有安靜過。
2000年4月中旬的一天,我在家裏做飯,站北派出所的張貴蘋到我家,說是公安局的盧峰找我「談談話」。不容我把鍋端下來,就把我劫持到外面的警車上。到了公安局,他們問我還煉不煉?我說:「法輪功教人做好人,同時還有一個好的身體,對自己、國家、對社會都有好處,沒有一點害處,我怎麼能不煉呢」?他們說:「法輪功是×教,你現在就得簽名,保證以後不煉了。」我不同意簽。就僅僅因此,他們就把我投進看守所關押。坐牢的痛苦可想而知,俗語常說「難受的跟坐監一樣」,那真是暗無天日,度日如年。我丈夫找他們要人,他們張口撒謊,推說「不知道」。我丈夫心急如焚,再三求情追問,後來盧峰才說:「人在看守所,交3000元罰款才能放」。為了讓我早離魔窟,我丈夫東找西借籌了3000元,忍氣吞聲交給國保大隊,還是不放人。誰知是站北派出所惡人又從中作梗,他們以為自己抓人「有功」,「說忙了半天沒見一分錢」,因而不開證明,要開證明得交1500元錢現金(甚麼錢,他們自己都起不出名目)。我丈夫只得再次找親朋借錢。惡人們收了非法罰款以後,都不給任何收據。
在盧鋒這幫惡人眼裏,國家法律如同一堆廢紙,他們想怎麼幹就怎麼幹。做人的良心也變的一錢不值,善惡有報的古訓更是拋到九霄雲外,只有自己的保官、上爬、撈錢壓倒一切。惡警們視錢如命,視人命如草芥,這一次把我關押了55天,才放我回家
2000年10月12 日,我正在家做飯,盧峰又指使站北派出所來人將我綁架到公安局。盧峰說我和煉功人「在一起背經文」,讓我寫所謂「悔過書」,我不寫,他們又把我關到看守所。非法提審時,惡警盧峰採取殘忍手段折磨我,派人輪流嚴密監視,一連三天三夜不讓我睡覺(非常殘忍的一種辦法,惡警們管此種酷刑叫「熬鷹」,比酷刑摧殘性更強,熬的時間一長,人的精神近於崩潰,生不如死)。一次,我背師父的經文被巡警看見,狠毒的給我砸了一個38斤的大腳鐐,一戴就是一個多月。這是看守所最重的鐐,是給死刑犯和重大凶犯準備的。惡警在中共流氓集團的謊言欺騙、高壓脅迫下顛倒了善惡,喪失了做人的起碼良知,把此刑具用在了一心做好人的大法修煉者身上。還有一次,我和被關押的另一個同修就說了一句話,他們氣急敗壞,又在鐐上加上一個手銬加重摧殘。在看守所挨打挨罵,更是常有的事。
2001年6月份,國保惡警又非法判我「勞教」,把我送到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這個駭人聽聞的人間地獄進一步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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