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元月,我去北京上訪,被廊坊安次區公安分局劫持回來。他們掏走了我兜裏的百十元錢,把我銬在樓道裏凍了一宿。我被關押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
在看守所,因我煉功,惡警給我戴上手銬,期間遭到不同成度的迫害。兩會開完於三月二十幾號才讓我回家,還被非法罰款三百元。當天回家,小廊坊派出所還派了五、六個警察跟著。車開到我家(我是租的房子)不容分說就把我家的東西扔到車上,我還沒明白他們要幹甚麼,只看到他們又到同院的另一個同修家,把他的東西也扔到車上。他們讓我倆上車,把我們拉到廊坊和天津中間,就把我倆及東西扔下車。這裏是一個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偏僻岔路口,當時天色已晚,很少看到有車路過,我領著孩子,還有同修在路邊呆了一宿。
二零零零年七月,我和同修再次去北京上訪,市公安局把我關到看守所。我們絕食抗議非法抓捕、關押。二十幾天後放回。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我又到北京上訪,被北京公安局人員非法抓捕,送到北京密雲看守所。我們再絕食抗議,遭到灌食和不同成度的迫害,關押六天後放回。
二零零一年的元月份,我第五次去北京上訪,被北京公安人員非法抓捕,送到北京派出所。當時它們問我姓名、住址,我沒說,它們就找來幾個犯人強行逼問,不讓穿衣服(當時脫的只剩內衣)把我按在水龍頭下,從上到下澆透了水,再推到室外凍著。這還不算,它們又一盆盆的水從頭往下灌,從晚上九點一直到早上六點才讓進屋。在屋裏,惡警又打開兩面的吹的風扇朝著我吹。在師父的幫助下,我正念闖出。
二零零一年的四月份,我家被封,我領著孩子開始流離失所。後來轉到外地,租了間房子住下來,又因散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又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三個月。期間,我絕食十天。後來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我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期間,惡警對我使用各種手段進行迫害,如:罰站、不讓睡覺、開批鬥會、指使吸毒販打罵、強制高壓下寫「三書」、每日寫思想彙報、天天寫它們要求的作業、洗腦、延長勞教期限、超強體力勞動、走正步、練軍姿、不許和同修說話交往、限制上廁所、被多個包夾監控等等。一切一切都在它們的監控下。
勞教期滿,不允許自己回家,讓當地六一零、公安局、居委會、派出所去接。回到家,他們不讓我出門,逼寫所謂「保證」,要求天天和它們「聯繫」,他們還任意到家裏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