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黨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後,我遭到多次綁架、非法關押、肉體折磨及精神迫害。
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我向單位請假,到北京向邪黨政府講清法輪功真相,走到北京豐台體育館,被警察強制關進豐台體育館,被逼坐在看台的低處,腳放高處,坐一夜。第二天重慶駐京辦事處的將我遣返單位。
二零零零年二月初,邪黨將法輪功誣蔑為×教,大法和師父被造謠栽贓受誣陷,我心裏憋得難受,一刻也不能在家呆,因為單位不允許我再去北京,所以我未請假,依法到北京上訪。途經天安門廣場時,被警察誘騙上車,直接被拉進天安門廣場派出所,關了一會就轉到北京某地收容所關了三天。有一晚,被冷凍一夜。後轉到十三陵看守所,關了九天後,被遣返回重慶北碚看守所,又關了二十天,四月份天,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後來又被非法關押在重慶茅家山女子勞教所一年零三個月,又在重慶渝北區看守所關押了五個月,從渝北看守所直接送北碚洗腦班被關了二十天。
被非法關押在重慶茅家山女子勞教所期間,我被逼做奴工,生產拖鞋,超負荷勞動,從早上六點半一直幹到晚上十點。
我還被體罰折磨、酷刑迫害,遭過罰蹲、反銬七天、吊銬高低床十七天,睡覺也銬在床框上;在夏天手腳被捆綁扔在操場上曝曬;反銬在小間三天三夜;被三個吸毒「包夾」迫害,不准洗漱、被吊銬、被野蠻灌食、被五花大綁非法宣判等等。我還被非法超期關押。
在渝北區看守所,我被戴上九十多斤腳鐐與手銬,長期摧殘,最後違心的寫了「九不」才放回家。因為是違心的事,心裏總是不安且痛苦不已。回家後自己反覆思考,就向街道居委會、派出所、「六一零」聲明在洗腦班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東西一律作廢。於是惡警對我與家人一次次的非法抓捕、騷擾我被迫流離失所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