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很快就陷入了寫作的困境──沒有直接講真相的實踐,不能和更多講真相做的好的同修接觸,也就沒有素材,很苦惱。一天,學法學到「妒嫉心」一節,師父說:「常人看不到這一點,他就老是覺的自己應該恰如其份的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轉法輪》)這句話直指我的這顆人心,執著於自己的那點兒能力,擺起架子來,為自己不能盡心盡力講真相找藉口。看師尊《對澳洲學員講法》錄像,更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不足,相比那些堅持在第一線發資料、講真相的同修,自己真慚愧。
我不再執著自己的所謂「能力」,那本來就是大法賦予的,並非個人有甚麼特殊本事,理所當然要用它來證實大法、救度眾生,有甚麼好顯擺的呢?有能力只是意味著大法對自己的要求更高:必須運用好大法賦予的這種能力,把握好自己,在這一方面更好的證實大法、講真相救眾生。執著能力的根源是為私,把自己看的很重,想要證實自己,還沒有修出覺者應有的慈悲。
看了《對澳洲學員講法》,深感師尊對弟子的洪大慈悲,師尊對弟子的期許和鼓勵。生命不都是為法而來嗎?只要證實法、救度眾生需要,甚麼不能做呢?那些沒文化的老年同修不是也學會了上網、做資料嗎?大法是超常的,需要時可以擁有一切能力,而障礙能力發揮的就是人心的執著。
放下架子之後感覺非常輕鬆,我不再看重自己常人中的所謂身份、地位,對於修煉人來說,那些都是身外之物,過眼煙雲,自己就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法弟子。發資料、講真相的時候,我體會到了救人的艱辛與快樂,真切感受到默默的堅持在第一線講真相的大法弟子的了不起。當他們的事蹟通過我的文字傳播到海外媒體的時候,我才真正知道了我應該如何運用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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