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上兩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處勞教看出中共邪黨違背憲法、泯滅人性、迫害良知、無惡不做的流氓本性。
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言論和信仰的自由,而中共邪黨卻打著「三個代表」 和「建設和諧社會」的幌子,肆意剝奪公民言論和信仰的自由、非法勒索大法弟子的錢財(上述兩位的家庭經濟情況都非常困難)、對大法弟子非法進行勞動教養等等。中共邪黨的這些法西斯暴行,不僅僅是對人權和人性的惡毒踐踏,更是對憲法的公然蔑視和挑釁。
善惡有報乃是天理,奉勸那些為了貪圖小利(據說告發一個大法弟子可得300元),昧著良心告發、迫害好人,善惡不分、追隨惡黨助紂為虐不明真相的人,趕快彌補對大法弟子所犯下的罪惡,否則難逃天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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