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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淶水縣閻和泉、石文水被迫害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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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 石亭鎮北龍泉閻和泉被非法判刑11年

閻和泉,男,現年45歲,河北省保定市淶水縣石亭鎮北龍泉人。他是一個機械模具工人,有一個經濟收入不錯的幸福家庭。但因為他信仰法輪功「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於2002年8月27日晚11點,被易縣公安局以公安局長張建華為首的一夥警察強行抓走。被非法關押在易縣看守所。因家裏人去易縣看守所看他,強行扣留家裏人所騎來的「錢江」牌125型摩托車,價值6300元,說是作案工具。

閻和泉在易縣看守所被刑訊逼供,受手銬、老虎凳等刑罰,備受折磨。2002年秋,被易縣法院非法判刑11年,現在保定第一監獄第六監區關押。閻和泉的妻子張麗華在家裏年年都被鎮派出所、公安局、610騷擾,整日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活。閻和泉的大女兒因家庭困難被迫失學,年僅17歲就被迫離家打工。小女兒在讀初中,生活困難。

* 王村鄉祖各莊村石文水被非法判刑9年

石文水,男,漢族,44歲,河北省淶水縣王村鄉祖各莊村人。曾經隨84859部隊到老山前線作戰,榮立二等功。退役後在北京鐵路分局石樓車輛段列檢所工作。在單位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技術能手、勞動模範。因修煉法輪大法,於2001年9月11號被保定專案組、易縣公安局從工作崗位上抓走,被關押在易縣看守所,在看守所內遭受到手銬、腳鐐、老虎凳等酷刑。

易縣看守所馬隊長帶領惡警非法抄家,抄走價值近萬元的財物:豪爵牌摩托車(車號7669)、彩電、VCD,。石樓車輛段強行讓石文水買斷工齡,並於2002年被易縣法院非法判刑9年。由於沒有經濟來源,他的兒子被迫停學,年僅16歲就被迫找零活幹,養活自己。他的妻子靠自己打工度日,還得扶養年過70歲的老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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