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吃肉而殺生也造業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此事發生已三年有餘,回想此教訓還是把它寫出來供同修引以為戒,大約是零五年大年前,哈市一老年同修來雙城市,並和雙城乙同修說要買點家養的豬肉(不餵添加劑的豬),乙同修毫不遲疑的介紹了一同修家養豬,談妥後就找人把豬殺了,哈市同修帶著所需要的肉回去了,剩下的肉乙同修留下了,乙同修家孩子看到肉覺的很好,對媽媽說:還有沒有了,再買一頭送禮。她媽媽說還有一頭,說著急速的去了養豬同修家,然後倆同修商議找人當場殺豬,殺完後,該吃的吃,該送禮的送禮,吃著很有香味,可是不良後果分別加在三個同修身上。

過大年正是親朋好友走親戚時,哈市同修到陽台拿東西時,腳底一滑實實的蹲坐水泥地上,把老同修摔的坐骨疼痛難忍,多少天疼痛都沒消失。老太太以為是自然狀態,只是說說而已。沒過幾天,雙城乙同修外出腳底一滑倒地,肋骨卡在路旁的一塊大石頭上,痛的她五臟六腑像刀絞的一樣。兒子看到說要帶她去醫院,她實在忍受不住疼痛的說到醫院只讓醫生用繃帶把肚子繃上,不需用藥。到醫院繃上帶子後,稍強一點,喘氣都疼的受不了,一連好長時間才有所好轉。沒過幾天,養豬的同修出現的問題就更大了,下頦底下長出兩個很大的包,而且越來越大都耷拉下來了,乾疼乾疼,發高燒透不過氣來,鼓的她實在受不了了,到醫院手術割開了。

經過這些事她們找同修進行切磋,為甚麼出現這樣的「事故」,當同修給她們指出殺生問題時,她們說是僱人殺的,這不算殺生。同修繼續解釋到,這是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指使別人殺生,不但放縱了自己的執著,而且為了自己的執著而殺生、還讓別人也殺生造業。

此事後來在當地同修中傳的很廣,然而,就是這樣的教訓,還是沒引起重視。零七年年前,一農村老年同修,為女兒、兒子們過年能吃上放心肉,同樣走了不該再走的路,老太太腿疼的走路都費勁。當我們再次提起時,老太太說:我已聽說過,但沒有當回事。所以今天寫出此事,雖然太遲太遲,還是把此事寫出來。同修逢年過節時,吸取教訓,避免類似事發生。

最後敬錄師尊《轉法輪》第七講「殺生問題」中的一段講法,與同修共同提高心性:「殺生這個問題很敏感,對煉功人來說,我們要求也比較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門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門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煉,都把它看的很絕對,都不能殺生,這一點是肯定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