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明確講過:「我們要求也比較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門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門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煉,都把它看的很絕對,都不能殺生,這一點是肯定的。」(《轉法輪》)墮胎是有罪的。師父講過:「懷胎的嬰兒那明確的說就是人哪,打掉了,就是殺生、殺人。別看沒出生呢,墮胎這就是殺人。人以為在肚子裏沒有生出來,你打掉沒甚麼,那是現代觀念變異了的人這樣看。神和超越常人的一切高級生命都不這樣看。」(《在美國中部法會上講法》)
有的這麼做的同修說將來會善解,可是修煉中的人不在法上嚴格要求自己能圓滿嗎?師父直到近期講法一再說「你自己要不能圓滿那甚麼也談不上。」在修煉前,我們所欠下的業債是師父替大家償還的,在修煉中所欠下的那可怎麼還呢?
師父在《轉法輪》中專門講了「殺生」這個問題,可見這個問題很重要。修煉中的人因為自己不注意而懷孕,那麼在處理好這件事的過程中就不能用違背大法的方式,否則是錯上加錯。
其實問題出現了,處理的方式有多種。否則這種行為與惡黨計劃生育的做法有何區別呢?本質都是一樣的。如果沒有惡黨的計劃生育「政策」,你會這樣做嗎?顯然這不是法對修煉人的要求。如果是因為怕心而墮胎,那不等於故意殺生嗎?
有的同修認為累贅,或者把懷孕中的反應看作是干擾。其實,我們否定的是舊勢力的安排,而不是一個生命的生存權啊。自己沒做好才導致的懷上第二胎,首先要看看自己甚麼心被舊勢力鑽了空子,去掉那種不好的心,這才是修,而不是用否決胎兒生存權的方式來消除自己不好行為的後果,否則那還是向外求、向外推啊。總之,矛盾出現了,思考問題的基點應該是向內找、向內修,在法上修,這樣矛盾才能正確化解,事情才能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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