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司法局不允許律師給法輪功的案子做無罪辯護,必須在他們劃定的圈子中做有罪辯護。因律師在目前邪黨法律的限制下無法如家屬所期望的進行無罪辯護,所以薛新凱家屬在非法開庭前夕解聘了律師,以示對毫無公正可言的惡黨法律程序的否定。
關涉法輪功的案件的非法刑期,均由六一零辦公室最後決定。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負責案子的是甘井子區法院副院長張彬(辦公電話 86601290),法官是王麗娟(辦公電話 86568836),王麗娟稱,案子目前正在「研究中」,並稱即使判了也不會通知家屬。
雖然案子的決定權不在張彬、王麗娟,但他們在這件事上站在了一個對自己未來不利的立場上,需要繼續對他們講真相以救度。大連市六一零及甘井子區政法委的具體涉案人員還不清楚,所以講真相有些困難。
個別同修切磋中悟到:不能承認邪惡的非法判決,更不能消極默認邪惡的判決成立,如師父評語的學員文章《去除魔性》中所言:「能夠分清正、邪是不夠的。能夠認識到我們是正的,把我們和邪惡分開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意識到邪惡不應存在,我們必須盡自己所有的力量去消滅邪惡。」
當初非法開庭破產就是大法弟子整體正念的威力。曾有同修悟到:宇宙中最邪的審判最正的,這是天理不容的。
那麼為甚麼邪惡對大法弟子的非法判決多次實現了呢?個人體悟一個是因為大法弟子在默認迫害,另一個就是發正念力度還不夠、另外空間的邪惡仍沒有除盡。
從綁架案發生之時,很多同修就擔心邪惡會把搜去的真相資料等當作迫害證據。其實邪惡怎麼想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大法弟子怎麼想,是因為我們從思想中承認了這些東西是「證據」,覺的有了這麼多的所謂「證據」,「事情不好辦」,我們在思想中給邪惡留下了犯罪的藉口,所以邪惡就死死抓住這一點作為依據來迫害我們。
有一位同修曾身帶幾十套電視插播設備配件被幾個省的安全廳、幾個市的安全局聯合綁架迫害,國家安全部直接操控指使迫害,但這位同修就是從思想中不承認這些所謂「證據」,不斷提醒自己:不管甚麼東西那都是救人用的,不是罪證。經過講真相、反迫害、發正念,在外面同修的配合下,同修最終堂堂正正回到家中。
邪惡不配審判大法弟子,真相資料是救人的而不是被迫害的證據,這些是我們能明白的「理」;當我們覺的所謂「證據」很實在、所謂「判決」很真切的時候,就是我們在用常人的觀念來看待大法弟子證實大法這無比神聖的事情。
不管事情發展到哪一步,我們能把這件事做到甚麼成度、能否定到甚麼成度,這都看我們修的如何了。法是現成的,法中甚麼都有,不是我們在創造甚麼奇蹟,而是我們在實踐,能實踐到哪一步,能把舊勢力的安排破除到哪一步,就是多大成度的證實了法。
師父多次講過做事注重過程、不注重結果的法,我們營救同修也是一樣,營救出同修不是我們的唯一目地,講真相救人、鏟除邪惡才是我們的目地,同修出來是我們方方面面做到位之後的自然結果,通過這件事把該講的真相都講到了,在發正念中鏟除了利用不明真相的世人對大法犯罪的一切邪惡生命和因素,同時,在營救過程中放下為私的目地,從法理上和境界上昇華到為眾生、甚至是為解脫和救度那些不明真相而參與迫害的眾生的基點上,是我們必須達到的境界。
師父在《導航》<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講法>中說:「變異的觀念使他們對於在歷史上對神的迫害成了正當的,像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這些事情已經成了高層生命下來度人的一個範例,這怎麼能行呢?這本身就是敗壞!一個神下來度人,人把神釘在十字架上,人有多大的罪呀,到今天還在償還。」
從師父的這段講法中悟到:我們不執著結果,但我們每個大法弟子都必須有正法的堅定信念,改變舊宇宙中變異的一切是從現在開始的、大法弟子目前的助師正法就在一點一滴的歸正過去不正的一切,人把度人的神釘在十字架上,這種敗壞從現在開始就要破除,這是正法的需要和必然結果,是在圓容師父所要的、成就師父的選擇。
個人體悟,期待同修的補充和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