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3年,(即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時),我認識到消極的承受是不對的,是縱容邪惡行惡的。所以,在接到非法開庭的通知後,我開始抑制邪惡。並不配合它們的任何命令。我開始拒絕穿犯人穿的馬甲。
在一天的下午時候,所長王力來巡號。看到我沒有穿馬甲,說這屋馬甲不夠呀?我一看是他我就是說了,我說我們法輪大法沒用罪,為甚麼要穿犯人的馬甲。他氣壞了說:看你穿不穿!回頭告訴值班的管教了。這班是劉希賢。他平常對普通犯人也是罵罵吵吵,不講道德。他拿來一個「豬鐐」(就是手銬和腳鐐用一個小鐵鏈焊一起的一種武刑具。帶上後不能直立行走,只能彎著腰,成小於90度的姿勢一點一點的行走。連小便都得別人給解褲子),他們把我叫出去後,我不配合他們,他們就絆我。後來在一個刑事犯(外工勞動號子)的幫助下把我絆倒,給我帶上了。我呼喊:修法輪大法沒有罪!他們上來堵我的嘴。怕讓其它屋的大法弟子聽到後聲援。可見邪惡迫害也是膽膽突突的。
我後來開始堂堂正正雙盤了。雖然帶了腳鐐,可不影響雙盤。在早上警察交班時,我就是雙盤發正念,剛開始的幾天其它管教根本不管的。因為他們和這些大法弟子打交道也不是一天兩天了,他們大部份都知道大法弟子是好人,從他們內心說並不是真的想迫害大法弟子。這樣堅持有三天的時間吧,有一天是副所長莫日根值班。他看到我雙腿打坐,單手立掌發著正念,氣壞了,過來把我從床鋪上往下拖,拖到地上,又踢了我幾腳,我一轂轤又爬上床。他看我也沒怕他,氣壞了從號裏走了出去。這時有一個管教說:看他手(從鐐銬中)拿出來了。
莫日根氣得說:把板拿來,給他背上(背板是河西看守所最惡毒的一種刑罰,是用一個「開」字形的鐵管焊成的鐵架子,然後開字形的上邊的鐵管子頭上有鐵鏈子是銬人的手腕的。開字形下邊的兩個鐵管子是也是一樣的。分別銬人的雙腿的。背上板之後的人,根本就動彈不得)。一會的勞動號子(就是已判刑的在看守所幹活服刑的)把鐵架子拿來了。把我按在鐵架子上,這回他們怕我再把手脫出來,特意狠狠的往裏勒了勒,都勒到我的肉裏了。他們看把我綁好了,才走出去。
就這樣生不如死,我度過了四天四夜。這四天四夜裏,甚麼想法都冒出來了,想到死,想到自殺,我心想咬舌可以自盡得了。第一天我可以正念堅持,被綁著時,我儘量不動念。
第二天我正念不是太足了,到晚上根本睡不著。但是我又想睡,我就想一個辦法,我就搖頭,我想一會搖累了自然也不睏了,就睡著了,可是不行,都精疲力竭就是睡不著。而且有時迷迷糊糊感覺剛要睡著,因為鐵鏈銬的太緊了,我稍稍動一點就疼醒了,結果就又睡不著了。
這樣在生與死的徘徊中,我極艱難的挺了四天四夜。到了第五天的頭上,他們把我放開了,這時我想坐起來,可是身子已經不由我支配了,兩個手腕已經被鐵鏈深深的勒出了一個鐵環一鐵環的印子。
這就是中共邪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所謂「人民警察」 慘無人道的迫害一個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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