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到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勞教迫害的經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我於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原來嚴重的關節炎、胃病、頭疼等疾病很快就全好了,是法輪大法救了我,使我不僅擁有了健康的身體,心性也得到了提高。然而,這麼好的功法卻遭到了中共邪黨的迫害。力求做好人的我,也遭到了非人的折磨與迫害。以下是我被迫害的經歷,寫出來,意在揭露和曝光邪惡,讓迫害儘早結束。

1999年7月22日晚,我上北京證實法,向世人講清真相,先後到了最高法院、北京市政府,後來又要到公安部,在經過天安門廣場時,被警察非法綁架至豐台體育場。41度的大熱天,在廣場上曬了兩個多小時,有的同修曬了半天。後又被綁架至瀋陽大南遣送站非法關押兩天,期間多名警察及有關人員對我進行非法審問。後又被綁架到瀋陽市鐵西區信訪辦,鐵西區七路街道辦事處,在辦事處政保科吳姓科長等人還有派出所2個人參與了對我進行邪惡的洗腦宣傳,想強迫我放棄法輪功。當天晚上被放回家。第二天早上我上煉功點煉功,又被幾名惡警綁架至鐵西區七路派出所,多名警察輪流對我進行惡黨的邪惡宣傳。我向他們講真相,後來警察讓我單位派車來接我上班。

1999年9月4日,我上北站買火車票去北京,被非法綁架至鐵西公安分局,張林等多名警察對我進行威脅、恐嚇、後來又非法拘留我半個月(在鐵西區看守所,惡警用拳頭打我,威脅我,還有一名穿綠馬甲的犯人威脅我說:再煉功就打斷你的腿)。在拘至第13天時,又把我綁架至瀋陽大南遣送站。大南遣送站不法人員特地將我們20多個男大法弟子非法關押到有數萬個大型臭蟲的屋裏。板鋪底下是用磚垛搭起來的,磚垛上,板鋪下密密麻麻的大個長條形臭蟲,一到晚上爬上來咬人喝血。

直到快10月中旬,在我們的強烈要求下,我們自己將板鋪拆下,磚垛拿到水池一點點摳(每塊磚有好多縫、眼),地面全部清掃才好多了。10月中旬說是放回,又被綁架至鐵西政法委,有個叫李書記的用共產邪黨那一套這麼說那麼威脅,後又讓七路派出所警察來接我,每天白天在七路街道辦事處政法科,晚上才允許回家,這樣過了10來天。

大約在10月24日,我騎自行車上黑山,從黑山坐火車到北京。10月26日,我上國務院信訪辦上訪,外邊有很多警察及便衣,我闖了進去,登完記後,等了好長時間,瀋陽便衣又非法綁架我至某個大樓的五層(專關瀋陽大法弟子),期間七路辦事處吳科長及兩個警察要綁架我回沈,我堅決拒絕。10月28日一早,我們約80多人衝出大樓。第二天,我在天安門廣場打坐煉功,遭惡警毆打,並被非法關押至天安門廣場附近一個大鐵籠裏。

後來,瀋陽的警察及惡人來「接」我,其中一個惡人(個頭不高,瘦),可能是市政法委的或是政法委派的,用皮帶抽我的臉幾下,又用膝蓋使勁頂我下身一下,把我疼的差點暈過去,他把我的腰帶拿走,把我綁架至那個大樓下邊的地下室裏,有的惡警將我褲子上掛鉤弄掉、拌帶拽掉,用板扣把我雙手在背後扣上,扣了9個小時。期間多名惡警對我拳打腳踢,用軍勾鞋踢我的腿、頭部、身上、又踹我小腿;致使我的頭部、身上有好多小口子,每打我一下,後邊的板扣越扣越緊(以後幾個月,手指都不太好使)。1999年10月30日,將我非法綁架回瀋陽,在大南遣送站非法關押。

11月1日那天,我正與幾十名同修學法,瀋陽市刑警三隊隊長領著好多惡警來搶大法書,我堅決護住大法書,那些惡警對我拳打腳踢。同修保護我時,那些惡警拳打腳踢還亂翻,又將我們4個同修綁架到旁邊一個屋。我們4個人煉靜功,那些惡警在大屋翻了一陣,又到我們這一看正煉功,三隊隊長就用大皮鞋使勁踹我的手(當時是結印動作),可能有的警察打我的頭,打了一陣他們就走了。

當天晚上,七路派出所惡警劉冬等人把我非法綁架到了瀋陽張士勞動教養院,非法勞教三年。

在張士教養院新收大隊,每天早5點半起床,晚9點睡覺,坐板15個小時,一次惡警黃××讓大家喊認罪認錯口號,我不喊,他就強制罰我提著褲子跑五圈。這樣過5天,我被關押到三大隊。

三大隊惡警張××、魏敏堂、院裏的程政委、三大隊高姓「教導員」等人多次向我灌輸邪黨宣傳,強迫我所謂的「轉化」。惡警馬中也多次找我談話,還威脅我。在2000年大年三十的前一天,馬中對我毆打後,又用電棍電我一會兒,才去開所謂的「聯歡會」。

2000年4月9日那天,馬中、張××,一人拿一根電棍電了我約兩個小時,其中馬中拿的電棍表面雖小,可電壓高,每電一下像昏過去似的,暴力毆打,致使我的頭蓋骨左上部有拳頭大一塊過後不長頭髮,骨頭軟塌下去一塊,也不知是被甚麼東西打的。還讓我在走廊裏來回走,至下半夜2點,早晨5點半又起床,非法罰我蹲著。傍晚,楊大隊長、高教導員,一人又拿一根電棍電我約半小時,又拳打腳踢。

在三大隊每天做奴工勞動一幹就是半夜,有幾次是一天一宿不讓睡覺,早晨5點半又準時起床。2000年8月我被綁架到龍山教養院迫害,11月13日又回到張士教養院。直到2001年9月30日釋放回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