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逢是機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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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4日】一天下午外出辦事。到了高速公路出口翻遍了所有的地方都沒找到錢包,出門前誤把化妝包當成錢包了。後邊還有車子等候,收費口的小姐就把我行駛本留下,讓我把車子開到前面路邊等候隊長處理。

我把車子停在離收費出口不遠的地方,這時候站在路邊有一位便裝男士,看到就衝我說,「別把車子停在這裏,這裏危險。往前停。」於是,我又把車子往前開找了一個相對安全的地方停下,下了車,找到剛才那位男士,我想他就是那個隊長了。就把我忘帶錢、收費人員讓我這裏等候處理跟他說了。沒想到他從口袋裏掏出錢包,問「多少錢?」就把錢給我了。也沒有別的更好的辦法,我就收下了,要了他的手機號後,約好了還他。臨走前,更沒想到他跟我說了一句「我不是負責這塊的」。那時候跟他站在一起的還有一個他的同伴,人胖胖的。

覺得應該給他們講真相的,因為有事,我匆匆就走了,等還錢的時候再給他講真相吧。一路上,一直在想發生在高速收費口的一幕,我們看來有很大的緣份啊。而且他人還是很善良的。一定是安排我給他講真相。後來因為對這件事情執著了,還想著見到同修後怎麼跟他們講我在高速的奇遇,又怎麼利用這次邂逅給人講真相的。(因為我一直覺得自己講真相效果很好,很少有人不退的。)這樣升起了歡喜心,以至後來幾次打電話都沒有跟他約上。

跟他講真相,是為了救度這個生命,而不是我跟同修在日後的交流中的談資,執著於講真相本身是不是執著呢?那是在證實自己而還是在證實大法了呢?

帶著一顆如此骯髒的求名之心怎麼能把最純正的、最好的傳遞給他呢?怎麼能救度他呢?發現了自己的問題,馬上歸正自己。我還是去那個收費口找他,到了那裏再給他打電話,如果他在我就給他。

而且,我又想到,我們做一件事情往往在沒有做成或出現甚麼問題和障礙的時候,才想到要向內找,看自己有甚麼不好的心和執著。總是要在事後才想到如何去彌補,而不是在做每一件事之前,就純淨自己、就發正念,清理一切不好的東西,歸正一切不夠正的因素。

來到了收費口,我打他的手機,沒人接。我想那我就放下這顆心吧。在收費口附近站了一會兒,忽然發現他那個胖胖的同事在那裏。於是,我就找到他,把我的謝意和錢還有一個從國外帶來的小禮物請他轉達。我就藉機開始跟他講真相,得知他是黨員後就勸他退黨,他好像很感興趣的樣子,但是最後還是說「我再考慮考慮吧。不過,你的東西我一定轉交。」

離開後,還是有一點遺憾。因為自己的執著,使得我失去了一個給那個借給我錢的男士講真相的機會。每一顆心,都是修煉和證實法路上的障礙。

沒想到,當天中午就收到了那人的電話。後來他約我出來吃飯。頭一天,我就對我的老打印機說,明天我要去講真相,今天請你和我一起打印出一本《江澤民其人》,我們是一個整體,做大法的事情,是我們最大的責任和榮耀。結果,打印機沒出任何問題,非常順利的打完了一本書。可是因為太厚,沒有辦法裝訂。怎麼辦呢?這時候,突然想起來一件很多年前買的東西,但每次收拾東西的時候都想不起來它是幹甚麼用的。這時卻突然想起來,那是一個打孔器。我何不用它打孔呢?在打孔的過程中靈感又突然冒出來,還總結出了一個又快又好又省力的打孔方法。但是用甚麼裝訂呢?這時,又突然想起來,我曾看別人整理的法律卷宗都是用一個甚麼東西穿孔裝訂起來的,拆卸都很方便,這個東西好像我在很多年前也買過,但一直沒用。於是,就找了這些東西,一本裝訂還不算簡陋的書成形了。

其實有很多事情,如果我們真的有那麼純淨,放棄了執著,法的威力和神奇才會顯現出來。就像是一支筆,是用來寫字的,但必須得有一隻手來掌控。但如果這支筆,執著於自己能寫字,不放棄自我,要按照自己的意願和執著去寫字,那麼手握著筆寫字就不順暢,字也就寫不好。但如果這支筆明白自己的生命被創造就是為了讓手來寫字的,把自己完全交給這隻手,完全放棄自己,那麼一定會不同。同樣,我們大法弟子是大法造就的生命,就更應該徹底放棄自我,完全為法所用。不帶有自己的一點執著,那麼大法弟子的言行必然帶有至高至聖的法的威力。其實,我們就應該是一個容器,一個只盛裝著法的容器。如果我們不肯放棄自我,就必然和法理擰勁,學法、講真相、發正念就必然不能達到好的效果。我們放棄多少的自我,就會被相應多少的法理所填充,就會顯現出有多麼的純淨。在大法中,我願意去做這個工具、這個容器,我願意為大法所用,那將是我生命永遠的最大榮耀。

「你們在偶然中碰到的人,在生活中碰到的人,工作中碰到的人,大家都要去講真象。就是在人世匆匆的一走一過中來不及說話你都要把慈悲留給對方,不要失去該度的,更不要失去有緣的。」(在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師父再次給我的機會,我不能因為個人的執著再不珍惜了,所以,在頭幾天我就一直在發正念清除他背後的惡黨、邪靈和所有不正的因素。

見面的那天,我們聊了很多。他直接問我,「我同事跟我說了你要他退黨,你給每個人都這麼講嗎?」

我沒有直接回答他。而是跟他說,「我相信緣份,兩個人相遇的概率太小了,世界人口這麼多,有很多人即使窮盡一生都遇不到的,為甚麼這兩個人就能夠相遇呢?佛教中講,500年才能修得擦肩而過的緣份,我們這樣的邂逅都是有很高的緣份和因素在裏面的。況且在我沒錢的時候,你的出現幫了我。」我跟他講,「不管你的同事、朋友、家人覺得你是個怎樣的人,好或者不好,但是至少在我們相遇的時候,你是把你最好的一面給了我。那你說,在這種情況下,我能不把我認為最重要、最好的給你嗎?」

能看得出來,他被我的真誠感動了。我把那本書給了他之後,他還是問,「你們了解這麼多社會的陰暗面,你不覺仇視社會嗎?或者覺得生活在無望之中嗎?」

「沒有啊,你看我像仇視社會的人嗎?社會也不是一個空泛的概念,他也是一個整體,是由各個不同的社會單位細胞構成的,社會的問題根本上是這些個單位細胞的問題,比如中共的腐敗、欺騙、造成了社會的貧富分化、分配不均、造成了犯罪率增高、貪污、性亂、道德淪喪等社會問題。人不治天治,所有的敗壞的細胞就像人體的新陳代謝一樣會被淘汰掉。而我作為一個看清這些問題的人,我不會像它們那樣不好,我要做的更好,所有的敗壞與災難都與我無緣。你記得有一篇文章裏面講的鐵盒子一樣的房子裏,睡著很多人,但是房間空氣馬上就沒了,就會被憋死,一些人醒著的人奮力疾呼,但似乎無濟於事。我個人這麼理解的,很多人認為馬上就沒空氣了,反正是死,還不如在睡夢中死亡來的輕鬆呢。其實那是自欺欺人。如果有一線希望可以使他們得救,而是否得救完全取決於他們自己,那你說醒著的人難道不應該把熟睡的人喚醒嗎?那如果恰好醒著的人能夠自保,卻不理會別人死活,你說那不是自私麼?而且我正是因為看到了這些陰暗和不好的一面,我才更覺得美好和光明的珍貴,才更會明白生存的不易,生命的可貴。才更加珍惜自己的和別人的生命。」

我跟他講了很多歷史上的各種預言,佛經、聖經中對於現在以及中共覆滅的講述。講到了中共自產生以後犯下的天不可恕的大罪。作為一個人,做了錯事、幹了壞事還要受到懲罰,輕的道德譴責,重的法律制裁,再重的法律中還有極刑,更重的就是天治了,總之一定是「善惡有報」的,甚麼個人、團體、社會概莫能外。作為一個執政的團體,他也是由人組成的,他做了很壞的事情一樣也是會被清算的,不要以為制定法律的人就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就可以不受制於法律,不要以為他掌有政權就可以為所欲為就可以有恃無恐、肆無忌憚。至於人為甚麼要三退,就像一個人註定要死亡,那麼作為他身體一部份的胳膊、腿、身體的細胞能夠獨活嗎?那是不可能的,除非你不是他的一部份。

跟他講到了,人的能力的微弱,人從來都沒有自己說了算過。哪個朝代的君王不是都想「一統江山,千秋萬代」?但是哪個做到了?我們發現有一個叫做自然規律也好,歷史規律也好,社會發展規律也好的東西,在控制著人類的發展,就是說,人類歷史的發展從來都沒有按照人的意願發展,也就是不受人的控制,那麼,那個規律是不是高於人呢?那那個規律背後是不是還有更高的因素?現在的科學尚未證實,但我們不能否認他的存在。其實,世界上發現了很多東西足以改變我們的觀念、世界觀了,但是因為種種原因,這些東西都沒能夠被大量的宣傳,我們很多人也就無從而知了。

他又說,既然這樣,那麼生命中的很多事情也許都是註定的,那麼也許我的去留也是前定的呢。那為甚麼一定要退出呢?我說,這點我相信,但是你難道就沒想到我們的相遇,今天坐在這裏說話也是必然中的一部份呢?這也是「自然」的一部份啊,所以說我們要珍惜這次相遇呢。如果你選擇了聽信,也許我們就沒有白白相遇一次,也許你的未來就不會一樣了,但必須你自己自願的選擇。但我非常希望你和你的家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平安健康的。

我們聊了很多,跟他講了很多大法中的理。最後他開車送我回去的路上,主動要退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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