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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二道鄉派出所對我的迫害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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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4日】我是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二道鄉村民,以下是我由於堅持信仰所遭受迫害的經過。

99年9月17日,二道鄉派出所所長X偉國、片警許振峰、陳X來到我家,騙我說到派出所談談話,結果晚上七點多鐘,被派出所惡警非法劫持到豐滿區江南檢察院洗腦班迫害,同時被劫持到洗腦班的還有蘇長林、王子光(後被迫害致死)。

2002年10月23日晚上六點半左右,二道鄉派出所惡警許振峰、李建平,副鄉長麻春德,還有兩個不知姓名的惡警跳牆闖進我家,進屋就翻,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手續,搶走師父法像和經文,我上前制止,結果遭到許振峰等三人的野蠻毒打,惡警還揚言:「對你們煉法輪功的上面有令,打死算白打,打死算自殺。」

惡警將我毒打到四肢無力,幾近暈迷的狀態下,強行把我拖上車,在車上我被它們踩在腳下,並用皮鞋跟兒狠狠磕我的肋骨和麵部。把我拉到二道鄉水保山莊派出所後,許振峰等人又把我強行帶到沒有人的黑屋子裏,三個人站成三角形,對我進行輪番踢打,就像踢皮球一樣,然後對我非法搜身,搶走我身上的1004元錢,這是我借人家的錢,準備還給人家的,惡警又把我衣服扒光,把我銬在冰涼的老虎椅上,一直毒打我到半夜。

第二天上午,派出所惡警把我綁架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不久非法判我一年勞教,因不放棄信仰,加期六個月零八天,非法關押在吉林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遭受非人的折磨,妻子也被非法判了三年勞教,家中只剩一個不滿14歲的女孩,正在初中上學,因無人照顧,被迫輟學。

還有很多次對我家庭的恐嚇、騷擾,給我家庭的每個人都造成巨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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