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市豐滿區二道鄉大法弟子遭迫害情況簡述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6月30日】下面是吉林市豐滿區二道鄉大法弟子遭迫害情況的統計和簡述。

一、兩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

王子光,男,58歲左右,二十六中教師。因進京上訪被抓回後勞教。勞教期間被迫害的身體出現嚴重病狀,被放回後不久離世。

郭淑芬,女,50多歲,因進京上訪,被抓回後,犯心臟病。她被強行送拘留所後,不到半小時,被迫害死亡。

二、勞教人數:38人次

被非法勞教的大法弟子有:王子光、郭淑芬、劉君、於桂玲、楊文俊、劉秀麗、姚瑞賢、黨敏玲、蘇長林、周春英、劉紅梅、於業民、李文友、房麗春、蔣榮連、齊鳳芹、王秀玲、李明花、王亮、宋佰成、王鳳萍、劉雙和媳婦、劉森兩口子、王忠國、大老趙倆口子、王保存的媳婦、許桂珍、梁淑范、薛萍、曹淑芳、劉桂芹、張英

迫害責任人:辛德臣、陶偉國、莊所長、許振峰(這是知道的)、麻春德、劉鄉長、常躍、李建平
豐滿區分局:曹建國

三、被非法關押洗腦班、非法拘留人次很多,詳情待查。

四.受迫害案例:

1.大法弟子於桂玲遭到的迫害

現將我受迫害情況、簡單的敘述如下:99年7月20日後,二道鄉政府、二道鄉派出所、蘇相村裏幹部,經常上我家騷擾,不讓煉功,讓簽字、收書和大法用的各種東西,包括:收音機,還有4000元錢,說是押金(至今未還)。

我被非法勞教一年零兩個月。1999年12月30從北京抓捕回來。2001年3月份被放回。回來後,還是經常被騷擾,被迫流失所7個多月。丈夫2001年底被放回,還是經常被騷擾,每到敏感日(4.25、7.20、10.1、元旦、農曆新年)都要到我家亂翻一通。

2004年7月19日晚7點多,由二道鄉派出所李建平為首的有許振峰、辛德臣、王忠宇等很多人到我家要非法搜查,我們沒有讓進院。李建平惱羞成怒,找來了豐滿區分局局長曹建國。曹帶領一幫人強行把大門砸開,強行進屋挖門撬鎖,一陣打砸搶,把我和丈夫都打了,把大法書和資料、錄音機(大、中、小都有)都拿走了,搶走了價值4000多新買的摩托車。事後,老百姓(當時很多圍觀群眾)說:這警察跟土匪似的,告他們。我們夫妻二人上市人大告他們,又到區人大,不但沒解決,曹建國還指使二道鄉派出所抓我們,要給我們全家都送進大牢,有人告訴了我們,我們被迫全家流離失所,家裏只有一位病老人。我們走後不到三天,派出所三天之內7次上我家抓人,還逼著老人去找我們。把窗紗都踹壞了,惡警進屋亂翻,暖壺也弄碎了

2.大法弟子黨敏玲遭到的迫害

2002年4月4日晚6點,二道鄉政府、鄉長、還有派出所的那些警察闖進我家。他們進屋就把《轉法輪》、煉功帶、學習材料拿走。我說:我做好人,你們不能這樣對待我。他們就像狼一樣上來,問我煉不煉,我說煉。他們就動手打,拉我上車,鞋都不讓穿。到派出所,許振峰就把我扣在老虎凳上,問煉不煉,我說煉。他就打,還說你們都不如小偷,小偷還能有兩錢,你們有甚麼。到半夜,惡警把我們倆扣在暖氣管上。到4月5日,他們不讓吃飯,毛衣也不讓穿,把我們帶到豐滿分局。當天下午他們拿著真相材料,來騙我說是在我家搜出來的。在01年8月份,區610鄉里麻鄉長在半道把我劫持去辦洗腦班。

3. 我被吉林市二道鄉派出所迫害的事實

我是吉林市二道鄉村民,94年末喜得大法,得法之後知道了人生的真諦。平時我努力按照「真善忍」去做一個好人,家裏人看我煉功後的巨大變化,不少親戚、朋友也都走入了大法修煉當中。

99年7.20江澤民出於小人之心以權代法,發動了對法輪功的非法迫害,所有的廣播、電視都在誣蔑師父和大法。村子裏也遭到二道派出所和鄉政府惡人的監控。派出所老王當時是片警,一天他領著好幾個警察按名單到大法弟子家非法抄家,到我家搶走一盤煉功帶,因當時我沒在家,他告訴家人讓我第二天到派出所去一趟。第二天我順便買油就去了派出所,可沒想到,去了就不讓我回家,要拘留我10天,並問我帶多少錢,家裏有沒有錢,有沒有大米,我說就有五十元買油錢,所長說那就拘留5天。

第二年初冬我和幾個功友去北京上訪,在磐石車站買票時被客運警察綁架,問我們是哪地方的,我們沒有說真實地址,說是口前某地的人,半夜口前派出所來兩名警察把我們押到口前拘留所,關進一間馬桶、水桶都在一起的房間,有一鋪大炕,一天只燒一遍火,還不讓多燒。屋裏已經非法關押了好幾位大法弟子,而且關了很長時間,據說只要說「不煉功」就讓回家,否則就在裏面無限期的關押。幾天後提審我時,我說了真實地址。歡喜鄉老王和孫教導員把我們押回派出所,並非法拘留15天。

有一次,中共開人大會議,派出所老王和孫教導員到我家逼迫我簽字,我不簽就要非法綁架我,我堅決不配合他們,並與之理論,他們沒有得逞。

之後派出所惡警多次到家騷擾。一次到我家勒索錢財,說是押金錢,並說過了這段時間就還給我。

自從非法迫害以來,我和我的家人的身心都受到了巨大的傷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