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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喜良再次被淶水公安綁架、妻子要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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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3日】2006年7月26日,河北省淶水公安局政保股股長戴春傑、610頭目王福才及十幾名便衣警察再次闖入趙喜良家強行綁架趙喜良。27日,趙喜良的妻子劉金華和兩個外甥女紅寶、紅雨去公安局要人,被公安人員毒打,分別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六天、七天。2006年7月30日紅雨已回家,其他人還在非法關押。

此前不久,6月6日3點多,惡警戴春傑帶著4-5個不明身份的人闖入趙喜良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土匪打劫似的不容分說屋裏屋外亂翻近一個小時,搶劫了趙喜良的大法書,私人筆記本、記事本,並把趙喜良綁架關押。

淶水縣大法學員趙喜良幾年來多次被非法關押、勞教迫害,累積達4年之久。被非法關押後,妻子一個人帶著三四歲的女兒艱苦度日,天還黑著就到菜場批發菜,天亮了便蹬著三輪車到18里以外的鄉下去賣,掙得一點微薄的收入,女兒常常大眼睛裏噙滿淚水的站在門口等媽媽回來,原本幸福的三口之家,卻因為趙喜良要做一個好人,堅定修煉法輪大法,而被迫害成如此模樣。

大法學員趙喜良是一個普通的中國公民,只因信仰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就被非法關押迫害4年之久。2000年10月6日,趙喜良開車走到淶水縣樓村鄉派出所門口,被樓村鄉派出所的惡人設置路障,將他的飛彩牌農用三輪車,及車上的行駛手續、工具、備件、現金,全部劫持一空。同時將趙喜良強行綁架到縣拘留所長期非法關押拘留。後來轉入看守所進行迫害,共計長達18個月零三天。趙喜良被非法超期羈押超過12個月,而且是被劫持到勞教所一段時間後,才發勞教通知書,也沒有按照法律計算羈押日期。在勞教所,遭受惡警李大勇、李術文、文建偉等打罵、體罰、侮辱和虐待,被強迫寫四書(現已聲明作廢)。

趙喜良遭受非法關押的經過如下:

2000年10月6日--2000年12月27日被非法關押在淶水縣拘留所;
2000年12月27日--2001年4月5日被非法關押在淶水縣看守所;
2001年4月5日--2001年4月6日被非法關押在淶水縣惡黨黨校;
2001年4月6日--2001年12月6日被非法關押在淶水縣看守所;
2001年12月6日--2001年12月13日被非法關押在淶水縣(610邪惡洗腦班);
2001年12月13日--2001年12月31日又被非法關押在淶水縣拘留所;
2001年12月31日--2002年1月11日再次被非法關押在淶水縣(邪惡610洗腦班);
2002年1月11日--2002年4月9日又被非法關押在淶水縣拘留所;
2002年4月9日--2002年5月20日被非法關在淶水縣看守所;
2002年5月20日被劫持往保定勞教所非法勞教3年,被強行洗腦;
2006年6月6日被非法拘留;
2006年7月26日被綁架、非法關押至今。

作為公安的工作人員,應對公民的生命安全負責,可邪黨所謂的「公安」們卻在利用手中的權力與職務嚴重的侵犯人權,勒索榨取人民的錢財,搞的善良民眾整天提心吊膽、不能正常的安定的生活。

淶水縣區號:0312

王福才,淶水縣610辦公室頭目:辦0312-4532190、宅0312-4526973、手13932231936
孫金博,淶水惡黨縣委書記:0312-4527588 手13503228995
鎖寶貴,政法委副書記:4530536 家2323726 13803262256
田慶柱,淶水縣長:辦0312-4522880 宅0312-5028038 手13313028988
孫桂傑:淶水縣政法委書記 312-4522004(辦)
劉耀華:淶水縣公安局紀檢書記 312-4523766家

淶水縣公安局總機:4522219、4522220
公安局局長室電話:4523689,公安局長:彭宏志
政委辦電話: 4526861,原治安股電話:4527868
政保股股長:戴春傑 手機13930218895
看守所電話:4523534
城關派出所電話:4522225
法院 4522227
檢察院 4522226
淶水縣紀委 0312-452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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