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這位同修經常一起出去講真相,也經常互相提醒,一定要好好學法,講真相時,要發正念同時也要注意安全,但是只侷限在我們在一起講真相的時候,而對這位同修擔任其他的大法工作,我卻不管不問,從來不提醒他注意安全。當他告訴我說要去居委會講真相時,我心裏並不贊成,因為我知道居委會有些人很邪惡,他們甚麼大法真相都知道,但是為了錢,他們甚麼壞事都能幹出來。
我明知道有危險,卻沒有跟他講,不但不幫他發正念,而且自私的認為:那是他自己要做的事,和我沒關係。當我知道同修被非法抄家後,惡警從同修的通訊錄中查到了我的電話,並了解了我的一些情況。我又開始指責這位同修,不注意別人的安全等等,關鍵時刻不是先發正念加持同修,制止邪惡;而是先考慮自己有沒有危險。
在這個問題上,充份暴露了自己骨子裏形成的那顆為私為我的自私心理,太可怕了。修來修去還有這麼多私心,師父教導我們:「學法得法,比學比修;事事對照,做到是修。」(《實修》)我卻做的這麼差!
通過靜心學法,我又一次挖出了這顆為私為我的心,我一定要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多學法,修去所有的執著心。
以後不論做甚麼事情,都要先替別人考慮──這才是修煉人的狀態。聽師父的話,做好三件事,修成一個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早日跟師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