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說,海外某城市的同修倡議到中領館前二十四小時接力發正念,或者是大陸某地同修倡議到某教養院輪流發正念,或者是某地同修倡議集中針對某惡人曝光揭露,這都是非常好的倡議,大家也都是用法來衡量是否該參與。大法有整體的正法形勢也有各地的具體細節,明慧是從宏觀上來協調,而不是對我們要做的每個配合都要公開發表從而做出表態。許多事情大法弟子用法來判斷,也不能把自己悟的機會都推給明慧。
反過來說,那些被受害嚴重的地區,迫害消息不斷的地區,還真應該想想,是不是那裏的同修該倡議一下了,整體上有沒有配合,某些突出問題是否引起足夠重視,比如主要幕後操縱者長期沒有曝光,針對被迫害同修怎樣協調營救,資料點和學法小組需要遍地開花,這都是需要倡議的事情,需要大家協調配合的事情,大家是在配合這個倡議還是在觀望等待?
「倡議」這把寶劍用好了,會發揮出巨大的威力,在《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中師父說:「大法弟子作為一個整體在證實法中協調一致法力會很大。無論大家集體做事還是自己單獨做事,大家做的都是同樣的事,這就是整體。」
我們現在需要的就是整體配合,這個問題在某些地區表現的十分明顯,這是打破間隔、消除等待觀望情緒的有效手段,讓我們在法上用好「倡議」。
個人悟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