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我去北京上訪。瑞昌市公安局惡警徐尤池、何某某、高某某、供銷社一女幹部去北京非法抓捕我,被非法拘留10天、罰款一千元。
瑞昌市公安局惡警周佐林、范康、范毓方、徐尤池、湓城分局惡警徐夢林、還有其他派出所片警協同非法抓捕17名大法學員:王堅、車桂香、肖水木、閔木林、馮雪先、黃桂英、王冬嬌、郭派林、李屏喜、宋新華、塗淑蘭、張曉紅、朱小梅、張新枝、劉久珍和我被非法拘留15天;周佐福被非法拘留12天。
2000年12月30日,我二次去北京上訪,被北京公安非法關押在前門派出所,後又非法關押在瑞昌市駐北京辦事處(駐北京辦事處就是瑞昌市公安局在北京設立專門關押進北京上訪的大法學員的地方),湓城分局警察徐夢林、供銷社職工肖老五受命去北京帶人,到了北京,他們要去遊玩,因沒人看守我,就用手銬把我銬在空調鐵管子上,然後他們都走了,等他們逍遙回來時整整銬了29個小時,沒吃沒喝,連大小便也無人問津,他們吃喝玩樂花費2700多元錢全部從我的退休金中扣除。
2001年元月9日,我被關押在瑞昌市看守所的14號女牢房,那裏還有王靜、朱水霞兩位女大法學員,她們都很堅定,每天堅持學法煉功,在牆壁上寫「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我師父清白!!」的標語,被獄警劉某某(管理女號子)、高奉金知道了,他們氣急敗壞。獄警高奉金拿一根三角稜狀的棕葉棍使勁打我的頭、手、頸、身上,滿身都是青一道紫一道的傷痕;獄警劉某某狠狠打了朱水霞兩個耳光;王靜反迫害絕食,看守所所長陳義光和三個惡警指使5個罪犯將王靜按倒在床上強行給她打針,王靜掙扎著,喊叫也喊不出聲音,見狀我大聲制止他們行惡,惡所長陳義光腳穿著皮鞋狠狠朝我身上猛踢。
2001年4月20日,瑞昌市公安局一科惡警馮某某、郎某某,把我送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勞教兩年,當時一同被送勞教還有大法學員宋新華。
在勞教所裏,我們大法學員精神和肉體受盡折磨與摧殘,每天都會遭到惡警指使吸毒女犯謾罵、凌辱,警察經常召集吸毒女犯開會想方設法找茬子整治堅定的大法弟子。
在四大隊老二樓設立禁閉室、主攻房(浴室旁邊),用酷刑迫害大法弟子;在四大隊新二樓也設立了「主攻房」,他們採用各種下三爛的手段以達到強制學員放棄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信仰,而所謂的轉化,讓做違背良心的壞人、壞事,想達到摧毀大法弟子精神和意志。
大約在2002年5月份,他們把我關進主攻房,主攻房裏有一張床它們叫「逍遙床」,就是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用的死人床,床約長5尺,寬2尺,床面是木板,中間有一個圓洞,床的兩頭的兩邊各有兩個鐵環扣,那是用來夾大法學員的手和腳,中間那個洞就是預備大法弟子長時間綁在床上拉大便用的。上面還有沒洗掉的大便污垢散發臭氣;窗戶鐵欄杆上掛有兩副手銬。
我由三個吸毒女犯包夾,她們是馮芙蓉、張勤、黃信春,她們輪流值班,晚上要我頭頂著牆壁彎腰站立通宵達旦;白天強迫我看誹謗大法的電視錄像,到第二天晚上又接著頭頂牆壁彎腰站立連續不斷三天三夜。在主攻房被關12天後又被關禁閉,禁閉室一間佔地面積約4平方米,共9間,裏邊又小又黑,吃拉都在裏邊,長期不見天日。
2002年11月份的一天,惡警宋文剛、奚輝、陳世禮威逼我們大法學員穿勞教服、掛牌子、寫保證書,我不同意,惡警宋文剛說:「你不寫就吊銬子,沒話說的。」我是被關在5號禁閉,同一室同修周美麗、孫智清、一號禁閉室有同修方細香、葉慧琴,還有同修張醫師先後都被拉去吊過銬子。惡警們指使三個吸毒女犯把我雙手分開吊銬在上下鋪鐵柱子上,約過4小時我要小便,她們也不放我下來,讓我站上高凳子,下面放個桶接著,由於雙手吊銬在頭上方,吸毒女犯解開我褲子時使勁往下一拉,整個身子往下一帶,手銬一下卡死,頓時我大汗淋漓、兩眼發黑、昏過去了。待我甦醒時就聽見宋文剛對吸毒女犯說:「讓她休息10分鐘,看她寫不寫,不寫就再吊銬起來」。我就喊叫起來:「我是冤枉的,宋教你好狠心哪!」惡警奚輝連忙叫吸毒女犯用洗腳布塞住我的嘴,不讓我喊。我的喊聲驚來一些幹警與吸毒犯人,過來一女惡警豐萍指著我:「寫不寫?寫不寫?」我擺擺頭,惡警們叫喊著:吊起來,吊起來。女犯張麗、陳××把我拉起來接著吊,一吊就是30多個小時,我的手背、手腕腫的又大又粗,一個月後才消腫,半年後手還是麻木的,也沒有完全恢復好。
勞教所為了繼續迫害大法弟子,非法延長勞教時間,我被非法延期勞教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