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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惡人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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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27日】

一、大法使我得到幸福

我叫王俊英,今年39歲,初中文化,參加工作時入過團(已退出),家住新華轄區。我從小失去母親,長大後就想嫁一個好丈夫。可是現實生活並不是想像的那樣。我們倆口工資低,又添了個女兒,常因一些小事跟丈夫生氣,怨恨婆婆不給我看孩子。氣得渾身是病,平時總喘粗氣,臉和嘴唇發黑,最嚴重的是肝病、肝下垂,自己用手可以摸到。97年開始學法輪功。我按照老師法中講得修心重德,遇到矛盾時首先找自己的不足,從此我沒有了怨言和氣恨,婆媳之間和睦了,身上的病也沒有去醫院看,就不知不覺中全好了。

99年7月20日,江羅邪惡集團開始下令迫害法輪功。那時心想:這麼好的高德大法,師父教給我們真善忍,叫我們做好人,一兩個月就會平反,我把師父的法像和書全放在桌子上。

二、惡人張志友將我非法拘留

有一天,社區和派出所的人來到我家,將書全部搶走。也就從那時起,叫我每天去派出所報到。有一次,我去散發大法資料被告發,張志友夜裏八、九點鐘帶人去我家非法抓我,當時我丈夫在外地打工,女兒才六歲,看到要抓我嚇得直哭。他們不顧一切硬將我送進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並罰現金兩千元,還威脅我說,「你要是把我的飯碗給砸了,我黑白兩道都有人。」

2000年,我看到全國許多大法學員被抓,教我們做好人的師父無端被誹謗,就想去北京天安門替師父喊冤。誰知我剛走進汽車站就被張志友一夥惡警綁架,當夜送到拘留所。又因在看守所打橫幅,大冬天給我們幾個大法學員戴上腳鏈。腳鏈重幾十斤,行走很困難,我們的腳被磨爛,有的腳骨頭變形,至今未好。一直到送到勞教所才把腳鏈去掉。在過年前,沒有任何法律手續,也不通知家人,就把我非法送到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勞教一年半。(到那兒才對我說被勞教)。

三、在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遭受迫害

來到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就像到了人間地獄,惡警把沒「轉化」的大法學員關到一個房間,不讓出來,由吸毒犯包夾(這些吸毒犯大多數是同性戀,因迫害大法學員「有功」,每月可減期五天)和「轉化」的人晝夜不停的給我洗腦。當時看到許多人「轉化」,我也隨著寫,過後感到很對不起師父。那幾天我一直哭,直到寫聲明。後來再一次被單獨關進房間一個月。最後她們看「轉化」不了我,就把我送到車間幹活。

2001年4月,有一天隊裏給吸毒犯說,如果有鬧事的就可以打(也就是讓打大法學員)。過後聽別的犯人說中央要來人視察,隊裏準備把不「轉化」的關到教育科看錄像,讓吸毒犯和「轉化」的人去歡迎中央來人。

到視察那天,惡警叫我們去教育科看錄像,我沒有去。惡警王燕問我為啥不去,我說要為法輪功喊冤,這時過來幾個吸毒犯,不由分說就把我拉到房間毒打。打過後,一個姓劉的惡警對我說:「你想喊冤,你也不看這是甚麼地方。」

7月20日,我單獨跑到旗桿下煉功,抗議對我們的不公正待遇,被吸毒犯拉到房間毒打,當時外面的大法學員喊「屋裏打人了,屋裏打人了!」 惡警根本不管。到吃早飯時,惡警問我:「挨打了沒有?」我說:「挨打了。」 惡警向吸毒犯使個眼色,就這樣又被吸毒犯拉到房間裏毒打。

10月1日,我們隊集體抗議,吸毒犯把我們拉到房間裏,惡警把門反鎖上,叫吸毒犯們打我們。我同屋的趙喜蓮是鄭州人,被吸毒犯范麗燕從上鋪揪到地上,用腳朝著身上、頭上亂跺,並揪著她的頭髮在地上拖來拖去。她從此耳朵聽不清,眼睛視力下降。

那時,我們開始集體罷工、絕食,勞教所惡警把我們拉到辦公室,用繩子、蹲馬步、電擊等酷刑迫害我們,並威脅說給我們加期。我心裏說:你說的不算,俺師父說了算。

2002年下半年,我勞教到期被釋放回家。回到家後得知派出所在我被抓後又搜了我家。由於家庭長期被惡人騷擾,我又關在勞教所,女兒因我不在家,每天弄得很髒,丈夫受不了這種恐嚇與打擊,和我離婚了。我為講真話做好人,卻被共產惡黨迫害的失去了家,失去了在家中本該為年幼女兒應盡的義務,使她幼小的心靈受到創傷。

四、再次被非法關押到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

九月份在農村講真相,再次被送到看守所,關了兩個月後釋放。有一天,張志友讓我到派出所幹臨時工。我說我不去,我有我的自由。就這樣我再次被送到鄭州十八里河非法勞教一年。在路上,我問張志友為甚麼送我到勞教所?他說:「對法輪功不用任何手續,可以直接勞教。」並說我影響了他們工作,派出所不能評先進。到勞教所後,還是先單獨關在房間裏一個月,最後看沒希望「轉化」,就送車間幹活。

2003年4月,勞教所接江羅下達的黑指示,開始強行「轉化」大法學員。那天晚上,我們幾個大法學員被叫到一個大院裏,每個人單獨關一個房間。惡警胡兆霞沒有給我做通「轉化」,就把我帶到另外一個房間。屋裏全是男惡警,他們對我說:「今天你不『轉化』就別想出這個門。」說罷拿著繩子,將我的手反背在身後,繩子再從脖子上繞到後背,把手捆緊用力往上提,頭和手幾乎拉到一起。讓我站在地上,也就是兩個辦公桌中間,身子成九十度大彎腰,兩腿彎曲並捆住,背上插根棍子,壓在桌子上,讓我站不起來,也下不去,耳朵插上耳機讓我不停的聽辱罵師父的話,一直到我承受不住為止。

由於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心中很難過,就寫聲明。當天夜裏又被惡警賈美麗、胡兆霞帶到樓下,叫幾個吸毒犯給我穿約束衣。所長周小紅還到場視察。這個約束衣的袖子特別長,用袖子捆住胳膊,再用繩子捆緊,讓我坐在椅子上,把腿捆在椅子上,耳朵帶上耳機。當特別疼,喊出聲音時,吸毒犯就往臉上打,用膠布貼住嘴。當時五臟六腑都在翻騰,精神幾乎崩潰,就這樣折磨了十二、三個小時。當把約束衣脫下去時,兩隻手幾乎失去知覺,好多天都是麻木的,心跳加快、心慌,腰和腿一直疼,晚上睡覺只能趴著。到五月份才聽說,在這場迫害中有大法學員被迫害死。河南省法院還派人來了解此事,當時我把對我的迫害過程說得很詳細。

六月份開始,沒有星期天。每天工作十五、六個小時,幹外貿活(剪線頭和假髮配套產品),有的大法學員完不成任務就被吸毒犯打罵,有時拿到寢室去幹,每天晚上還得對吸毒犯組長彙報工作:任務是否完成。同時還得整理櫃子,把衣服疊成像軍用方塊被一樣,要有稜有角,疊不成就要被打罵。惡警還叫吸毒犯偷我們的經文(這樣可以給她們減期一天),有時還讓我們寫「作業」,如果不寫,就連續加期。

五、被送洗腦班迫害

因長期在勞教所受迫害,精神極度緊張,身體也不好,於2003年11月份釋放。剛到家沒幾天,派出所張志友就又把我送到洗腦班迫害。以崔小白為首的惡徒們為「轉化」大法學員,使用各種卑鄙手段:打臉、不讓去廁所、用針扎師父像和大法學員,把師父像放在椅子下面在我不知道時讓我坐,讓我覺得對不起師父,沒臉再修大法。當時心裏很痛苦,只是承受,也不知道反迫害,在怕心和長期恐嚇下再次妥協(已聲明作廢)。

從勞教所到洗腦班,在看似華麗、像花園一樣的監獄背後卻充滿了邪惡與恐怖,有的大法學員身上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有的頭被打破,有的頭髮被揪掉,有的被吸毒犯朝陰部踢,有的手被打殘,有的被折磨得精神失常,有的被打死。在這裏每個大法學員人格上都受到了最大的侮辱,人權被這些知法犯法的惡警們踐踏的一錢不值。

在大法和大法學員遭受迫害的7年中,我知道自己在受刑過程中承受不住而做了違背良心、出賣同修的事,心中感到很愧疚,借該文,向法輪大法李洪志師父和大法學員道一聲歉!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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