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面對要救的每一個生命要認認真真講真相勸三退,把好三退人員上網聲明的關。上網聲明退出邪黨的名字必須經本人先聲明退出的前提下才有效,方可上網。但在實際操作上我覺得有以下幾點做法不妥,儘管是個別地區,個別人的行為,我覺得也有必要指出來,引起大法弟子的重視,走正講真相勸三退之路。借明慧網一角談談個人看法。
一、先同意三退 名字再上網
一種表現是大法弟子本人把家人及親屬應該三退的名字先上網聲明,然後再勸退。另一種表現是大法弟子允許已經三退的常人代表家人聲明。
我覺得以上兩種做法漏洞比較大。師父在《美西國際法會講法》中講的很明確,要求也很明確:「甚至於你覺得他是我的親人,我能代表他。那都不行。」「可以代表別人去做,但是他必須得同意,他不同意是不行的,神都要看人的選擇。」
我地區就有一名大法弟子先代表姑父上網聲明退黨,後勸退工作沒做通,又趕緊通知把名字抹掉,幸虧還沒上網。
我在勸三退中遇到過這樣的事。2005年10月份有兩人經講真相同意退黨,並要代表愛人聲明。她倆十分肯定的說,在家裏她愛人甚麼都聽她的,她說了算,保證他能退。我當時沒有同意這樣做,並耐心給她講三退的意義和要求,事實上她回去做工作,其中一個到現在也沒有做通。當然作為覺醒的世人想讓家人退出邪黨保平安,這種想法沒有錯。可作為救人的大法弟子不能受常人心帶動,不能有絲毫馬虎,應按師父要求把好關。
二、必須明確表示願意用真名、或起個化名上網聲明。
我在勸三退中也遇到不少這樣的人,我跟他講大法如何好,中共如何邪惡,天滅中共,他都點頭贊同,好像有退的希望。可是我讓他用小名或筆名退出邪黨保平安時,說甚麼的都有,甚麼心態都有,反正是不退。
所以我認為講真相對方點頭同意,不能確認他同意退黨。即使是大法弟子給起名幫助退,也要當面問清楚,退者同意認可了,三退聲明才有效,人才有救。
不當之處,望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