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佳木斯市金秀鳳遭多次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7月13日】我叫金秀鳳,因修煉法輪功在1999年7月20日以後遭受多次迫害。下面是我被迫害的經歷。

2000年10月5日,我和同修去北京上訪。在火車上,乘警以查票為由,強迫我們罵法輪功創始人,罵法輪大法。我們不從,惡警逼迫我們在山海關下車,把我們交給了當地警察。10月11日,我被單位(佳木斯市紡織廠)的人接回。單位又把我交給佳木斯市永紅分局。永紅分局石秀文、郭維山等人又把我強行送到佳市看守所關押。我絕食抗議非法迫害,看守所的獄醫張某某、顧某某、黃某某輪流強制對我進行灌食迫害,還給我戴上了60斤重的腳鐐。我被非法關押了72天,永紅分局石秀文勒索了我家2000元錢,看守所崔某勒索了1800元錢才把我放回家。回來後,我所在單位佳木斯市紡織廠邪黨書記冷戰義、單位6.10辦公室主任吳正玉,強行在我工資裏扣除1380元錢,說是去山海關接我回來的路費和伙食費。

在以後的日子裏,佳木斯紡織廠的6.10人員經常到我家騷擾。

2001年10月8日,我成功到達北京,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惡警強行劫持到北京馬坡派出所。惡警(不知姓名)用兩根電棍電擊我,用皮帶抽打我,殘酷折磨了我一天一夜。我被打的遍體鱗傷。2001年10月19日,單位的人把我接回又送到永紅分局。當時我已9天沒吃飯,出現頭暈、喘不上氣來,已經不能行走。在這種情況下,佳紡「6.10」辦公室主任吳正玉和廠公安處等6人架著把我送到佳市看守所。我的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收。他們又把我拉回到永紅分局。他們商量了20多分鐘,就把我送回了家。當時永紅分局的石秀文和郭維山已決定非法判我兩年勞教。他們想讓我回家緩兩天再來抓我。我識破了他們的詭計,被迫流離失所。我單位拖欠我三個月的工資,他們從我的工資裏強行扣了我1000元錢。說是接我回來的費用。廠長 張長福、書記冷戰義、「610」辦公室主任 吳正玉、車間主任韓鳳芹和王玉宏互相串通一氣,將我開除了廠籍。

2001年12月9日晚,我和另兩名法輪功學員去依蘭縣演武基鄉百興村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舉報。我們被非法關押在依蘭縣第一看守所後三人一起絕食17天,生命垂危。依蘭縣610不法人員勒索了我們各家600元錢才放我們回家。看守所對我們非法搜身時還搜去現金500多元錢和手錶,派出所還搶走了我們的手機。

2002年5月17日,我正在家看書,聽見有幾個人用鑰匙開我家的門,也聽見用螺絲刀撬門聲。不一會兒,惡徒郭維山手持手槍破門而入,他將手槍對準我說:「不許動,法輪功份子」。隨後前永紅分局副局長劉立波和兩名惡警也衝了進來,不由分說就把我綁架到永紅分局。郭維山搶走了我的手機、傳呼機和100元現金,至今沒歸還。在永紅分局,我頭暈,兩手和胳膊抽得梆硬,只好躺在了地上。這些惡警根本不管我的死活,在市局惡徒陳萬友的指使下,半夜11點多硬拖著把我送進了佳市看守所。6月4日我被非法關進了佳木斯市勞教所。

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我被分到了集訓隊。我們大法弟子每天早晨6點被強迫在操場集合出操,如果走不齊,惡警林偉、陳晶、禮永波就打罵我們,還罵大法。為了制止惡警行惡,7月8日,全隊50多名法輪功學員拒絕出操。7月的天非常熱,我們被罰在太陽底下暴曬三個多小時。接著原女隊大隊長何強領著一群男惡警和全體女惡警氣勢洶洶的朝我們奔過來,對我們這些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學員中有的被打得渾身黑紫,有的被打得暈過去了。惡警穆振娟破口大罵法輪功、罵法輪功師父、罵法輪功學員。最後把我和另外三人關在二樓西側最裏邊的空房子裏,準備對我們嚴懲。惡警怕他們迫害我們的行為被人看見,將門窗的玻璃用紙糊上。我們白天坐在地上,被向後背銬在床架子上;晚上換個姿勢正銬在床架子上。到了第六天,我和另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出了心臟病的症狀,生命垂危,他們打開了銬子。

10月的一天晚上,我要上廁所,惡警陳晶非讓我們同室中的四人同去。(這是勞教所迫害大法學員的又一種邪惡手段,並稱作「聯網」)並叫喊著說我事兒多,在走廊裏踹了我一腳,還追到監室裏打了我兩個耳光。

11月1日,勞教所強迫我們法輪功學員寫所謂的「決裂書」,我不從,惡警高傑和林偉又給我上大背銬,銬了兩個小時。那真是撕心裂肺的疼痛,我當時無法承受,違心的寫了他們要的所謂「決裂書」。事後我非常後悔自己的行為,11月8日,我就寫了「嚴正聲明」,聲明在酷刑逼迫下寫的「決裂書」作廢,寫好後交給惡警洪偉。她再一次給我上大背銬,打我嘴巴子,把我的聲明也撕了,逼問我還寫不寫了……。

2003年2月,勞教所強迫法輪功學員寫「五書」,惡警洪偉和犯人王傑又給我上大背銬,折磨我長達七個半小時,洪偉還用腳踢我銬著的手,把我疼得死去活來,痛苦難以言表。

2003年3月7日,惡警蔣佳男逼我們寫「思想彙報」。由於我寫的不符合他們的要求,惡警張豔就打我嘴巴,又和犯人王傑給我上大背銬。洪偉也來打我嘴巴子,我被迫害得舊傷未好又添新傷,疼得我幾乎昏過去。

勞教所惡警經常不讓我們上廁所,有時僅給幾分鐘時間,還沒等上完就嚷嚷集合了,惡警張豔經常說:「急眼了就讓你們倒流。」多邪惡呀!

勞教所給我們吃的都是兩和麵的發糕,裏面經常有沙子;喝的是鹽水蘿蔔湯。大法學員中的大多數營養不良,被迫害得全身無力,在這種情況下被強迫從事超時、超體力勞動。完不成定額就要加班加點,動輒還會遭到惡警打罵。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