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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翠蘭自述在佳木斯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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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2月11日】我叫高翠蘭,今年39歲,黑龍江省鶴崗市嶺北礦工作。我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遭到當地警察的非人迫害。

2002年6月2日我在工作單位被綁架,警察騙我到派出所說問幾句話就回來,到派出所後我被戴上手銬,說在我家發現煉功磁帶和一本大法書。6月3日我被送到鶴崗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

2003年3月27日我被送至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被判勞教三年,到勞教所後因不寫所謂的「五書」被強行上在「大背銬」4個小時;別人寫好了「五書」,五、六個人強行拿我的手簽字。

2004年2月20日下午1點多鐘,我們正在車間勞動,突然被七中隊的隊長慕振娟喊出來,問我是不是勞教人員,我說「不是。」接著又喊出16名學員連同我和李桂芹共18名拽到教室,強行按坐在地上,並且拿出了許多手銬。突然間又來了5、6名男幹警,手拿電棍,氣勢洶洶,慕振娟指著李桂芹說「就是她帶的頭,如果沒有她,我們中隊就沒事。」於是男幹警就拽李桂芹開始打她。這時我們很多人都喊「不許打人」,這些男幹警就開始打我們。

我被打倒在地上起不來了,接著又被拖到庫房中上「大背銬」。慕振娟指著我對男幹警說,「就她最X,不喊口號。」於是男幹警就用電棍電我兩肋、左右臉、耳朵、身上直到電棍不好使才住手,接著又開始打我踢我,直到打的我心臟病犯了,接著又把我喊到教室,讓我念罵人的大字塊,不念就電。

我的腿被電青了一大塊,近兩個月才好,胳膊至今隱隱作痛。張桂豔的臉也被踢青了,半個多月才好;許詳華心臟病發作暈了過去,但仍被上了大背銬,嘴被打腫近半個月才好;張青姣被銬的胳膊抬不起來;李桂芹門牙被打掉兩顆,滿臉是血,吃東西很困難,身體極度虛弱,走路必須別人扶著;陳秀玲因不按照她們的要求做被銬了五天四夜不讓睡覺。我們每天早上6點坐小凳到晚9點才能睡覺,這期間我們從身體到精神都承受著很大的痛苦。男幹警每天拿電棍逼著我們背警訓,嚴管了6天,過後又給我加期8天。

2004年12月,非法關押在七中隊拒絕參加勞動的法輪功學員被分到九中隊。在勞教期間我被隊長洪偉不斷的加期,共加了74天。

2005年3月2日早,佳木斯勞教所八中隊教室裏來了一幫行兇的惡警,於文斌開始講話,之後把大家坐的大凳換成小凳,開始進行所謂的「嚴管」,其實就是嚴重迫害。李素梅先被幾名男幹警和女幹警強行拖出強按手印,李素梅邊喊「不簽」,並使勁掙脫,被惡警強行按下手印並被男幹警打傷。緊接著我也被拖出並強行按手印,我不停的掙扎,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暴打,拿電棍的男惡警把電棍插入我的後脖頸電了十多分鐘。在我之後又有幾名法輪功學員於春梅、張春芝等人也被強行按手印,強行上「背扣」,被暴打、電棍電擊。

在這期間隊長慕振娟又暴打了幾個在七中隊的法輪功學員,都是被迫害的很嚴重的;她們為了發洩私憤肆意地毒打我們四、五回,於春梅被電的嘴腫的很高,我被電的脖子抬不起來。第二天,劉亞東因為我抬不了頭踢我打我,李素梅也被打的腰直不起來,走路得別人扶著。之後八中隊的所有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被強制嚴管,每天處在惡警的打罵、喝斥聲中,還有坐班人員的強管中。

惡警劉亞東不僅自己看誰不順眼就亂打人,還唆使坐班人員「嚴管期間可以隨意打罵」,法輪功學員在這裏受到非人的待遇,全中隊的法輪功學員被體罰:冬天罰凍、夏天罰曬、雨天罰澆、找理由不讓上廁所,這種現象時常發生。

2005年6月11日我因為不寫所謂的考試卷又一次被劉亞東喊到教室,被隊長劉亞東、高傑、周家慧暴打。我說:我已到期,為甚麼不放我回家,我堅決要求回家。劉亞東就強行把著我的手讓坐班的人拽著我的頭寫,我不寫;周家慧拿個二尺長的棍子不停的打我背,邊打邊問寫不寫,我邊哭邊喊「不寫,我要回家」,我的手背腫了七八天,腫的很高。還有一次隊長蔣家南強迫我去拖走廊,當時我的身體已很虛弱,沒聽她的,她就氣勢洶洶的把我從床上赤著腳拖到走廊一頓暴打。這樣的事情時有發生。

在被迫害期間,我們法輪功學員從身體到精神都受著非人的遭遇,嚴重的被警察和犯人虐待,人身權利受到了嚴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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